东莞医生职称晋升或与社区经验挂钩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2-24 08:54:03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关系千万市民福祉。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坚持“政府办、政府管”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接下来将结合东莞实际,重点深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补偿机制等领域综合改革。

  针对市民普遍反映“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技术差”的问题,《意见》提出,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生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学习交流制度,推动建立医院医生职称晋升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挂钩机制,以及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公立医院购买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某一技术特长的专科医生岗位为基层群众服务。

  大医院医生不愿到社区工作

  在今年年初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张亚林直言目前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包括:服务能力差致社区门诊就诊率低、人才匮乏技术不高难吸引人就诊、医院逐利致托管社区转诊率高等。不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工作者也诉苦称,现实中存在难入编、收入低、待遇不公平等现象。

  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初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基本是由医院调派人员和社会聘用人员组成;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匮乏,截至2012年底全市社卫机构实际在岗人数仅为省定标准的80%。另一方面,“临时工”问题突出,编制内外工资水平差距大,编外人员均不能与编内人员同等享受绩效工资,平均每年近300人流失,待遇不当导致社区人才队伍不巩固、难稳定。

  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是两个不同单位,但共同服务的都是市民,分工协作、业务有关联。

  至于为何大医院医生不愿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主要是待遇低的问题。根据卫生部门的调研,目前东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成本平均为5300元/月,其中部分高级人才为9500元/月,仅占总数的2%。

  鼓励社区门诊向公立医院购买专家服务

  如何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将患者留住“家门口”呢?《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确保业务用房、科室设置及医疗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至于人才建设,《意见》明确,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把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健全全科医师制度,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生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学习交流制度,推动建立医院医生职称晋升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挂钩机制。

  另外,《意见》提出,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公立医院购买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某一技术特长的专科医生岗位为基层群众服务,试点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通过签订协议等多种形式整合人才资源等,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留得住人”

  市医学会秘书长钟向阳认为,《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他说,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关键是政府要健全合理的投入保障机制,使得软硬件建设要满足市民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而《意见》明确医院医生要“下基层”学习交流及挂钩机制,同时提出健全全科医师制度、购买服务、试点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等系列举措,这都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的提升。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留得住人”,首先要留得住医护人员,《意见》提出探索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这也是从实际出发,努力为基层的医护人员谋福利,特别是鼓励实行“同工同酬”待遇,体现了市政府的用心良苦,但关键要看落实情况。
 

  焦点1:管理与制度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纳入竞岗、执业考核

  破解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卫生服务能否体现“公益性”,这是关键。对此,《意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坚持“政府办、政府管”管理模式,将进一步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财、物管理体制;至于药品处方的管理,《意见》强调坚持基本医疗原则,接下来将定期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使用平价药包。

  《意见》要求,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合理使用,并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对存在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严格按规定予以通报、罚款、辞退、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严厉查处没有按规定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焦点2:编制与待遇

  鼓励有条件镇街实行“同工同酬”待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一环就是注重编制管理。为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意见》明确,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岗在职人员不得占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不具备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与此同时,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0%。

  在落实人员待遇方面,《意见》强调积极探索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一方面入编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实行编内外人员待遇相当;加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调动骨干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或财政专项安排等方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更好服务群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焦点3:转诊管理

  将制定转诊率标准控制社区参保人上转

  针对转诊难和转诊管理混乱的现象,《意见》强调,“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建立双向的医疗技术标准程序,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是我市医疗服务的方向,因此,接下来要科学制定社区转诊率标准。《意见》指出,根据各镇街人口年龄结构、疾病发生率等因素制定年轻化镇街、老龄化镇街及全市社区平均转诊率标准,制定差异化转诊率标准,合理控制社区参保人上转,规范社区转诊管理,并纳入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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