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被纳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 公示期限为1年

医疗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3-04 08:41:28

  莞讯网:2014年1月,市卫生局根据群众反映,核查发现石碣新发工业区卫生站存在超范围开展妇科、B超、牙科、检验等诊疗活动,该机构还使用1名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事护理活动。目前,该局已依法立案,对上述卫生站处予警告、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并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作出记30分的处理。

  按照《东莞市卫生局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制度(试行)》(即俗称的“黑名单”制度)要求,石碣新发工业区卫生站因为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超过12分,成为我市首家纳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纳入“黑名单”的医疗机构,公示期限为1年,该局将对其进行重点监督,加大监督频次,如发现在被纳入“黑名单”期间仍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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