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出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今日(2月4日),记者从东莞市贸促会(东莞市国际商会)获悉,东莞开出了全市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出具的首个证明书,该企业为服装生产企业,主要出口到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受本次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要承担价值450多万美元的直接合同损失,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根据国家贸促会工作部署,东莞市贸促会(东莞市国际商会)于1月30日发布通知,告知我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可向该会申请办理相关证明。
自1月30日起,市贸促会陆续收到企业的咨询,截至2月4日晚,共为企业出具10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受疫情影响的东莞市企业,可登录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线上认证平台(http://m.m.m.m.www.rzccpit.com/),提交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出口货物买卖合同、报关单、货运单等,免费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申办指南/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企业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贸促会提倡“非接触式办理”,企业可以通过电话、QQ群、线上平台等方式联系办理证书,证书将快递到企业。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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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cpitd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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