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启动

职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11 08:28:28
  东莞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启动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数量
 
  本次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限额选拔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有指标基础上,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给各地区、部门和有关单位核定了控制指标。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东莞选拔推荐专业技术人才4名,高技能人才1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三、推荐程序及报送材料
 
  推荐人选应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对逾期报送、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专家情况登记表》及附件,其中: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综合报告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园区)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人选数据库文件。请登录(http://www.zhichen.com.cn,东方智辰网)自行下载相关软件,并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
 
  3.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式7份,包括材料清单、身份证、被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请同时将以上4种材料(含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选拔推荐
 
  市人力资源局将根据选拔条件,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选拔5名(专业技术人才4名、高技能人才1名)拟推荐人选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逐级选拔。
 
  联系电话:22836652
 
  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81室
 
  电子邮箱:zjk@dg.gov.cn(来源:严实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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