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园区引进领军人才资助三大资助项目

职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9-14 09:01:30
  松山湖园区引进领军人才资助三大资助项目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人才高地,面向海内外大力引进领军型人才来松山湖创新创业,近日,松山湖正式制定出台《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启动园区领军人才集聚工程,设市级以上人才项目配套资助、园区引进特级人才资助、园区引进领军人才资助三大资助项目,将分别对获得市级以上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给予配套资助、园区创业的特级人才给予创业扶持及场地租金补贴、园区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给予资助和扶持。
 
  对于市级以上人才项目配套资助,松山湖原则上按申请人获得市财政资助总额的1∶1比例予以配套。
 
  对获得国家、省、市三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含配套补贴项目),国家、省、市三级财政资助金额与园区财政配套资助金额总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70%;
 
  对仅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含配套补贴项目),市财政资助金额与园区财政配套资助金额总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
 
  办法同时提出,松山湖将每年引进10名左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包括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
 
  截至2017年底,松山湖各类人才总量突破7万,已引进了19名院士等一批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划,松山湖将加快建设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通过设置数亿元人才专项资金等举措,力争到2020年,人才总量实现翻一番。
 
  办法还明确,对于确定立项资助的园区引进特级人才,签订5年期协议(协议期内需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协议期末需提供最终结题报告)后给予以下资助和扶持:
 
  创业启动资金。对园区引进的特级人才给予6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形成年度报告,经验收达到或基本达到合同约定的阶段性预期目标后,拨付余下50%启动资金;经验收未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的,不再拨付余下50%启动资金。
 
  创业奖励资金。已获立项支持的特级人才,可在项目合同期内根据合同完成情况申请提前验收,项目合同期内未提出验收申请,则由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合同期满后统一组织验收。若验收通过,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400万元创业奖励。
 
  场地租金补贴。特级人才创办的企业入驻园区后,给予最多2000平方米、五年期的场地租金补贴,其中场地租金每月每平方米补贴额不超过40元。
 
  对项目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特级人才重大创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记者 黄少宏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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