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记者从松山湖获悉,松山湖管委会近日正式印发《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包括六大计划,涵盖三十五项细则,从港澳人才引进等六方面全方位扶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其中,自在松山湖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每个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根据《办法》,松山湖将对新引进的港澳人才发放就业补贴。首次来基地就业,工作满一年,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享受园区新引进人才就业补贴,港澳副学士(包括香港专上教育与澳门高等专科院校)及高中毕业生,按1万元(人民币,以下同)标准一次性发放;本科(包括港澳学士课程)毕业生按1.5万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根据《办法》显示,自在松山湖注册成立企业之日起,每个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纳入香港民政事务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科学园(科技园)、香港数码港、澳门经济局、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等机构资助计划的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或在上述机构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励的项目,或由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的粤港澳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优质项目,可享受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落户后3年内,若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完成入园协议承诺指标的,将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不同等级的一次性发展成效奖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企业自在园区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高成长性奖励。(记者 张欣仪)(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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