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选市直属公办学校副校长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拔一批年轻的校级领导干部,结合东莞市第十轮校长聘任和校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市直属公办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聘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副校长。
此次选聘东莞市直属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副校长10名以上。选拔人选将在本校或异校任职,将根据各直属高中阶段学校班子配备、干部本人实际等情况综合确定。
选拔范围为现任市直属公办学校中层干部(含中职学校专业部正主任),或现任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或在市教育局(含直属单位)工作的干部。其中,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后备干部须报名。
资格条件有分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包括具有高中(含中职)阶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中阶段(含中职教育)教育教学教研经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等。
报名分普高组和中职组,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每人只能报名其中一个组别。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2020年6月23日前由个人或单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dgjyjrsk@163.com。
报名还要经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无领导小组分组进行讨论,满分10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以1:3左右的比例确定参加路演人员名单。对于分数不达80分的,不进入路演环节。
参加人员根据考核要求草拟治校方略及路演PPT课件,并每人现场进行15分钟路演。满分为10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10名以上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对于分数不达8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达到80分的人员不达10人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察环节。
经综合路演、组织考察等各方面的情况后,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人选后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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