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重新申报

职场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天下  2013-08-15 18:06:52

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昨天发布通知,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28)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25日,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分别下调50%,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低为1%。根据我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规定,同期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2013年企业社保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42元调整为524元,个体经营社保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430元调整为411元。

凡是2013年7月份在市内三区申报上半年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的单位,请于8月31日前重新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报市内三区就业服务机构,并撤回原申报的申请表。各区市联系方式:市南区68896011、市北区83715950、李沧区87633107,市就业服务中心8366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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