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对酒后驾车进行理赔?

汽车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05-26 08:14:48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对酒后驾车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几乎每天发生,而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财损和人身损害的,需要对受害者赔偿的项目有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而对于肇事司机来说,最重要的便是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的问题。那么肇事司机因酒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理赔?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但商业车险中,“酒后驾车”依然被列为免除责任。饮酒后驾车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交强险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对待,主要是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并不能免赔,保险人须正常赔付。而且,也没有法律规定,保险人可以在赔付后行使追偿权。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商业险(机动车损失险、三者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都免赔,保险人可以直接拒付,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人只垫付抢救费用,且是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付。垫付后,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明确规定财产损失不负责赔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则扩大了赔付的范围,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垫付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赔付后行使追偿权。
 
  据交警介绍,人在饮酒后,酒精的刺激会使人兴奋,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酒后驾驶都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一旦出现事故,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最重要的是给别人带来的是无尽痛苦。驾驶者醉酒驾驶或者因其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等重大过错,发生交通肇事,致人伤害,仍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表面上看有失公平。但是,从交强险的设计目的来看,就是要使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为实现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弥补因此造成的人身损害这一立法目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履行支付医疗费并进行赔偿,除了法定免责事由除外,不得因致害人自身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或者有触犯刑事法律而拒绝赔偿。但是,要明确的是,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出现这样的情况时,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因此,东莞交警提醒大家,交强险虽然是强制性保险,但它不是万能的,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最终还是得由自己承担,只要开车,就要规范自身的行为,不要拿自己和他们的生命“开玩笑”。
 
  5月7日20时许,东莞道滘镇桥东大街突然先后传来两次车辆碰撞的声响,引来群众围观。东莞交警道滘大队处警人员接报并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小车驾驶人张某涉酒驾车交通肇事。
 
  经调查发现,事发时肇事白色小车也是停放在路侧停车位,张某上车启动起步后直接追尾前方车辆。肇事后,张某并没有立即停车,而是一个倒车、一脚油门,打算继续行驶。期间车辆转向撞上路侧停放的另一辆小车。事故造成三车损坏,无人受伤。
 
  经对张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张某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3.99mg/100ml,为醉酒驾车交通肇事。
 
  原来,张某当晚与朋友在道滘桥东大街一路边大排档吃饭,期间,张某喝了大约5瓶啤酒。聚餐饮酒后,张某并没有找代驾或让朋友亲人接送,而是自行驾车回家。在启动车辆起步时,张某身体酒气发作,导致车辆失控连撞两车。张某对其醉酒驾车交通肇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23日6时许,东莞交警石碣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马上对驾驶员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和酒精检测,发现驾驶员朱某的驾驶证被吊销了且酒精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据了解,朱某喝酒后与其女友发生争吵后,心里不舒服,在酒精的作用下把自身的安全抛于脑后,拿起车钥匙下楼开车出去散心。因其女友接触过交通安全宣传,看过酒后驾驶的宣传单等等,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有多严重。得知其男友酒后开车的情况后,马上追出去对在车上的朱某进行劝说,告知朱某酒后驾驶的危害且你驾驶证被吊销了!劝说无果,因为担心朱某的生命安全她选择了报警。
 
  接下来,东莞交警石碣大队将会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及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必要性的认识,为做好国省道示范路创建工作,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知多D/
 
  1.相关法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2.交强险最多能赔多少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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