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梁山县:民企投诉街道办“卸磨杀驴” 老板无奈带1岁孩子车里躲藏

财经   来源:法治与社会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1-02-02 14:45:18

(水泊街道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各级政府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近期,梁山县建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梁山建程公司)向媒体反映称, 2018年公司承接了山东省梁山县水泊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辖区郭庙村(被拆迁村)的土地复耕项目,2019年3月份项目通过省、市、县三级部门验收合格。但至今除街道办最初给的十万元启动资金,再未支付公司任何款项,反而通过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变相、恶意降低工程价格,故意刁难,不作为、假作为、威胁恐吓企业,给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郭庙村是被拆迁村,2018年街道办要对拆迁完的村里土地进行复耕。项目因为工期紧,在没有招标、没签订施工合同情况下,经过与街道办协商,街道办先支付10万元作为项目定金,剩余款由公司垫资开工,街道办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参考其他乡镇复耕价格、综合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梁山建程公司法人代表齐某秀称。

“复耕项目是在300余户拆迁建筑垃圾废墟上作业施工的,复耕面积256余亩,工程量非常巨大,企业一直垫资投入并保证项目顺利完工。”齐某秀称。

(项目施工现场图)

2019年3月,郭庙村复耕项目顺利通过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出了市场价值在100余万元人民币左右的土方,按行业规则,该土方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但在2019年1月份,该土方“不翼而飞”。据“公司”了解,该土方经由“街道办”之手在无招标、无拍卖的情况下,以几万元的低价出售给街道办领导张某贵的朋友张坊村的张某杰,这明显是街道办张某贵明目张胆的联合他人侵占我公司的合法财产。”梁山建程公司负责人称。

(土方被卖时的照片,街道办和城管领导现场指挥图)

“因为土石方被街道办侵占,导致项目成本进一步增加,经过公司核算,以每亩造价58700元审计价格多次要求街道办对本施工项目价格做出审计、评估,并参照其他乡镇复垦价格进行结算。经多次协商沟通后,街道办承诺请双方均认可的评估公司对项目造价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付款。可是,街道办在未经企业认可的情况下,单方面委托济宁京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评估,以2010年水泊街道林业生态观光园(百果园)土地复垦施工价格3000元每亩的价格作为参考对象其评估结果造价为3760元/亩。据梁山建程公司了解百果园林业复垦项目与郭庙村拆迁区复垦项目时间跨度为8年多 ,且两处复垦地点施工标准和施工难度各有不同,据了解百果园林业复垦项目只有简单的5户人家,剩余部分全部是林地,施工标准仅仅是用钩机简单挖掘,然后平整”。而郭庙村拆迁区是在300余户拆迁建筑垃圾上施工,项目面积达256余亩,施工标准为挖掘机进场后,多辆建筑垃圾运载车辆在场地内把建筑垃圾运到角落打堆堆放,然后用挖掘机挖5-7米的深沟,进行建筑垃圾回填,压实后敷上厚度为2米的干净土方,最后机械整平,推土车、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等同时作业,施工难度可想而知,可以这么说,我们等于挖了一个人工湖,然后再进行回填,施工难度可想而知,施工难度和工程量都非常大。梁山建程公司负责人称。

“当时梁山县其他乡镇此类复耕项目造价在每亩二到三万五千元左右,评估公司给出的3千多元一亩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而且完全背离行业平均标准。事后经过公司了解,评估师李某杰和胡某平根本就没有按评估流程要求到郭庙村施工地现场进行测量等工作,而是按街道办提供的材料纸面推算得出了工程造价,而且评估人员签字也是一个人的笔体,明显是由一个代签。”

“街道办领导张某贵还是一直坚持,就按此评估报告为准给公司结算,要么一分没有,要么谁让你干的,你就找谁去。张某贵还说你们的施工费让县里给挪用了,我们给你结这些就已经不错了,你有本事愿意哪里告就哪里告去。”齐某秀称。

梁山建程公司无奈只能山东省、济宁市清欠办进行了投诉,同时向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进行了申诉。

(济宁市清欠工作专班文件)

(梁山县清欠专班文件)

一份文件资料显示:2020年1月10日,梁山县清欠专班向济宁市清欠办《关于民营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的回复》称,2018年10月中旬,水泊街道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指标任务要求,对街道整建制拆迁村郭庙村土地进行复垦。为早日完成项目,经研究确定梁山建程公司为“土地复垦施工”项目施工方。由于梁山县社区建设欠土地指标,违法用地量大,导致征地报卷面临停摆,因此郭庙土地复垦工作非常紧迫,未进行招投标。在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该公司开始施工。水泊街道在县财政局未拨付该项目启动资金情况下安排施工队伍对郭庙村土地进行复垦。

“关于复垦价格问题,梁山建程公司要求按照58700元/亩的价格进行结算。街道辖区林业生态观光园(百果园)土地复垦价格为3000元/亩。因该地块复垦工作施工相对复杂,经研究决定,可在3000元/亩价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复垦价格。针对梁山建程公司提出的土地复垦价格参照的例子,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走访调查。经调查:第一,郑垓村2013年8月份土地复垦项目为原水产公司承包的水产养殖基地,位于梁山县公墓路南,施工合同面积为284亩,亩均复垦价格为7285元,总投资费用为206.9万元。第二,小安山镇黄河涯村2018年5月份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合同为323亩,投资费用为424万元,亩均投资13126元。街道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进行协商,争取早日完成该项目的资金支付。”

“各部门经过反复调查,一致让水泊街道办对公司复垦一事重新处理,但至今水泊街道不但继续敷衍塞责不给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还通过水泊街道派出所和梁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变相给我施压,给我扣上敲诈政府和越级上访的帽子,难道仅仅因为自己合理向街道办索要工程款便成了敲诈政府?街道办拖欠工程款而产生的合理正常逐级信访维权便是越级上访?而且在自己信访维权后,自己家门口便莫名出现了一批不明身份的人员对自己进行24小时盯梢,开车出门时也会经常会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员对我进行跟踪和滋扰。导致我都不敢回家,无奈只好和自己仍在哺乳期一岁多的小儿子睡在车里。公司早已债台高筑,并欠拖欠着大量农民工工资,马上到2021年春节了,公司一分钱的工程款都没有拿到,我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年该怎么过。”齐某秀称。

(图为齐某秀车内情景,车内有她和小孩的生活用品及被子。)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明确严令各地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案件,更不得从中牟利。

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民营企业不是‘唐僧肉’也不是‘软柿子’监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首先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那些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监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2020年9月1日实施的第728号国务院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垫资建设、禁止变相拖欠企业款项,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工程款项。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管理工作。

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称:“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国家出台多项措施和政策都在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而梁山县水泊街道办事在处理拖欠民企债务问题上却与国家出台的多项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背道而驰。

梁山建程公司急政府所急,按时、按质的完成了政府土地复耕项目是不争的事实。项目在财政资金未到位、未进行项目招标、未签订施工合同和确定施工单价情况下就进行施工,这些行为明显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当地政府是否首先应启动问责机制,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为何相关问题未见处理,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后续问题反而成了政府部门拖欠民企资金的合理借口?

近日发生的某市委书记掌掴政府秘书长耍官威一事得到了舆论的高度关注,新华社的微评称,在一些地方个别领导干部官气十足、以权压人,“一把手”俨然成了“一霸手”,扭曲了一方政治生态。对此,我们将展开深入调查、报道!!!

原文链接:http://www.xiangshantv.com/news/2021/sh_0201/3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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