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妻子指控继子胁迫丈夫改遗嘱,东莞法院调取档案后真相大白

跟踪   来源:东莞电视台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3-04-17 09:38:25
近日,东莞市民赖明(化名)因父亲过世后遗产继承的问题,被继母陈女士告上法庭,幸亏他的父亲赖伟(化名)生前进行了遗嘱公证,才让这场纷争尽快落下帷幕。
 
原来,赖伟生前结过两次婚,和第一任配偶离婚后,又和陈女士再婚。结婚头几年,赖伟和陈女士的感情尚可,于是赖伟将唯一一处房产通过立公证遗嘱留给了陈女士。后来赖伟罹患癌症,需要人照顾,而陈女士却渐渐疏远,对赖伟不闻不问,倒是赖伟和前妻所生的儿子赖明忙前忙后,尽心照顾。
 
面对儿子的付出,赖伟心有亏欠,于是趁身体还能行动的时候,到公证处更改了遗嘱,将房产改由给儿子赖明继承。赖伟去世后,陈女士认为第二份遗嘱是在赖伟生病期间所立,是其儿子赖明胁迫赖伟所致,于是将继子赖明告上了法庭。
 
为查清遗嘱的效力,法院特意到公证处调取了两份遗嘱档案,两份遗嘱的档案均非常完备,特别是第二份遗嘱录像中,赖伟亲述了本人更改遗嘱的原因,陈女士见到思维清晰、表达清楚的赖伟,不再怀疑第二份遗嘱的效力。
 
“公证遗嘱档案保管完善且永久免费保管。公证遗嘱档案在立遗嘱人去世前是保密的,万一发生遗产纠纷,这些最原始、最真实的公证档案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这也是许多市民选择公证遗嘱的原因之一。”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副主任高宇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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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六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危急情况下)和公证遗嘱六种形式。囿于实践过程中所面临的遗嘱人会发生意思表示的变化,受限于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无法前往公证机构设立新的公证遗嘱等客观实际,《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在存有数份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先后顺序确定立遗嘱人的最后真实意思。
 
为何优先选择公证遗嘱
 
东莞市南华公证处2023年第一季度遗嘱公证数量增长148%。既然公证遗嘱没有了优先效力,为何还有那么多市民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呢?高宇霞表示,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不等于取消公证遗嘱的证据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直接得到确认、执行,而其他非公证遗嘱容易受到各种质疑,如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遗嘱的形式是否存在瑕疵。
 
高宇霞表示,《民法典》规定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均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实中,时有发生见证人不合格、联系不上或不配合作证等问题而产生纠纷。因此,执行成本低也是市民选择公证遗嘱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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