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纳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商业   来源:东莞+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11-29 09:13:40
“企业目前经营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困难?”法官通过“执转破”程序,定期对企业回访,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帮助企业做“法律体检”。
 
这是东莞第一法院探索建立“执破协同”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活用“执转破”程序,推动“执行不能”的涉企案件清结销账,加快“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有价值的“病危”企业脱困重生,东莞第一法院积极探索“执破协同”机制,试点负责执行与负责破产的法官共组“3+N”办案团队,增强执破程序高效衔接,提升“执转破”办理效率。
 
广东纳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纳德公司”)是一家在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内开展供应链管理与咨询服务、电器电子设备研发的公司,由于其名下的办公设备和专利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启动“执转破”程序。本院在破产审查阶段,发现债务人已经歇业,经执行部门查实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债务数量不多金额不大,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理本案。
 
该案审理过程中,本院严格控制债权申报期限、简化债权人会议召开流程,优化各环节程序,严控流程节点。管理人介入后未接管到纳德公司的任何财产,债权人面临零清偿风险。因纳德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并无验资报告或其他能证明纳德公司的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向纳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李某送达《追缴出资通知书》,考虑股东利益与企业利益高度重合的实际情况,经法院、管理人的积极推动,为股东和债权人搭建协商沟通平台,向股东释明未实缴出资的法律风险,最终各方达成破产和解,股东李某同意自筹资金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及管理人报酬、日常管理费用、诉讼费,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从立案受理到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用时仅三个月。
 
小科普:
 
什么是“执转破”?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以下简称“执转破”)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的制度,包括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管辖、程序等各个方面。
 
典型意义:
 
简化破产流程 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本案是适用快速审理机制高效快捷审结,通过“执转破”进入破产清算后转和解成功的典型案件。
 
东莞第一法院大力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在破产审查阶段优化繁简识别机制,于2018年制定《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通过建章立制细化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流程、节点规定,采用简便送达、简化债权人会议、压缩管理人工作期限等方式,简化破产流程,降低破产成本,切实提高简易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有效实现“僵尸企业”高效出清,充分体现破产审判为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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