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05-24 09:32:37

  东莞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今年是醉驾入刑十一周年。随着拒绝酒驾、劝阻酒驾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拒绝酒驾、劝阻酒驾的浓厚氛围。近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
 
  各镇街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积极调整勤务模式把住关键时段,连续发扬奋战精神,在城区以及镇街路段等车流量密集路段设置临时卡点,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将交通安全宣传贯穿其中,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辖区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行动中,民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酒后驾驶行为的特点规律,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严格检查,采取“一闻、二看、三检查”的方式,对有酒驾嫌疑的立即采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查,使“酒驾”违法者无可乘之机,对酒后驾驶者进行严查。
 
  据交警介绍,司机酒后驾驶,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东莞交警提醒:朋友间喝酒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喝酒后人的意识不清醒,酒后驾车极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安全,开车前请勿喝酒,喝酒后请勿开车。
 
  5月19日至5月22日,东莞交警石碣大队在辖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设卡开展整治酒驾醉驾违法专项夜查行动。
 
  行动中针对辖区交通现状及群众出行特点,交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时段、路段,以辖区街道、餐饮娱乐比较集中的路段设立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纠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有效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据统计,夜查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6宗,醉酒驾驶5宗。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5月19日22时05分许,东莞交警麻涌大队在麻涌镇漳澎规划路开展打击涉酒违法行为夜间行动时,拦截一辆号牌为湘D****3的小客车检查,快速排查显示有酒精,执勤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查,结果显示85mg/100mL(随后血检结果为97.75mg/100mL),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您好,请将车辆熄火,对着仪器吹气。”驾驶员胡某某一脸无奈,直呼冤枉,他讲道,当晚与四五个同事吃饭,其间喝了白酒和啤酒,因为在场的人都喝了酒,饭局结束后各自都叫了代驾回家,“我本人也叫了代驾,可能代驾当时显示目的地的位置定位有误差,代驾司机开车我的车到了另外一个位置停下来,说已经到了,当时我一直在打电话就没留意,直接付了款给他离开了,后来一下车发现不是我家,但离我家不远,自己当时又很清醒,便想着自己开回去算了,开了没多远就被查了,真是后悔莫及了!”
  
  民警查看了男子的付款记录,还真有其事,但违法也是事实了,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那么具体酒驾怎么处罚、测量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如何,如何重新领证?
 
  (一)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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