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开展夜查行动 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08-07 09:53:37

  清溪开展夜查行动 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清溪交警大队开展夜查行动,进行重点路段临查,严查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7月27日23时32分,清溪交警大队在三星村委会红绿灯路口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时,一辆号牌为湘M*****的小型轿车进入执勤民警视线。
 
  看到民警执法检查,轿车缓缓降下车速,企图调头,形迹可疑。驾驶员的反常行为,引起民警的高度警惕,随即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当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对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文某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随后经抽血化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3.67mg/100ml,属醉酒驾驶。调查中,民警发现文某竟是交警大队的“熟人”。
 
  文某2021年10月4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清溪交警大队查获,并被吊销驾驶证,因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5月7日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二个月,于2022年7月17日矫正期满,刚被解除社区矫正,又不知悔改再次饮酒后开车。
 
  目前,文某因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被依法刑事拘留,处以罚款1500元。
 
  酒驾“账” 仔细“算”
 
  一、法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驾。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二、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三、职业成本
 
  公法检、公职人员双开。
 
  律师、医师吊证。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工伤不赔。
 
  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四、社会成本
 
  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无数家庭的破碎,致伤后的家庭危害、致残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五、其他成本
 
  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东莞+)

特别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请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