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排查打击整治行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但威胁自身安全,更是危害公共安全。为进一步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凤岗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排查打击整治行动。5月6日凌晨,凤岗交警在夜查行动中,就查到一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
5月6日凌晨1时11分许,凤岗大队民警在凤岗镇塘沥村路段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醉驾排查打击整治行动。在排查的过程中,一辆粤S****P小轿车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发现其车内酒气熏天,立即指挥该车辆靠边停车至安全区域。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员郑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酒精吹气测试,驾驶人郑某酒精吹气结果为1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后将郑某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1.68mg/100ml。
据了解,5月5日23时许,郑某跟朋友们在辖区某大排档吃饭,其间一直喝啤酒,直至6日凌晨1时许,喝得迷迷糊糊的郑某打算回家睡觉,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在途经凤岗镇塘沥村路段时被凤岗交警查获,事后,郑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执勤民警随后依法暂扣该车辆,接下来郑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东莞交警提醒:生命安全无侥幸,“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一个硬道理。希望广大司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回家。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每个人的身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是不同的,酒驾是以血液中酒精浓度和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不以驾驶人的自我感觉为评判标准,也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酒后驾车不可取,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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