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在莞港人“老无所依”困境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8-06 08:21:56
  破解在莞港人“老无所依”困境
 
  “假如我病倒住院做手术,谁帮我签字?”这是日前香港独居老人陈先生向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副主任杨晓科吐露的心事。对此,东部公证处引入意定监护等公证服务方案,选定好友吴先生成为其“监护人”,解决了陈先生的后顾之忧。
 
  陈先生在莞投资办厂近30年,早年一心忙事业,与妻子常年分居,夫妻感情日渐疏远,两个女儿定居国外。近年和妻女几乎没有来往,让陈先生心忧身边没有可依靠和托付后事的亲人。
 
  “如果我昏迷需要抢救,谁给我签字,我离世后谁帮我安置骨灰等身后事?”陈先生对杨晓科说。
 
  “这是个新问题,在以往的公证事项当中很少遇见。”杨晓科说,为此东部公证处将陈先生的困惑在会上讨论,集思广益,并从《民法总则》找到法律依据和解决路径。
 
  “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可实现陈先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定监护人。”杨晓科解释,意定监护协议也称委托监护,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自己在“失智、失能”后的监护人。这份监护协议,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通过单方声明的方式进行撤销。
 
  对于监护人的问题,陈先生心里早有人选,就是好友吴先生。对此,公证员也当面了解吴先生的想法,并经多方调查及综合考量,吴先生被选定为陈先生“意定监护”的人选。
 
  日前,东部公证处通过“意定监护”再加遗嘱以及一些相关配套的资金监管协议,最终解决了陈先生的心事。
 
  陈先生开心地表示,现在可以安心在莞养老了。
 
  杨晓科表示,上世纪90年代,东莞跻身“世界工厂”,大量港澳人士来莞创业,为东莞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过多年打拼,他们对东莞产生了深厚认同感,很多人在年事渐高后,选择在莞养老。然而,如何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个现实的问题。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后丁朋超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探索推进在广东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接下来,如何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衔接,创新机制实现要素资源共享互利,是各方需要破解的问题,东莞公证机构推出港澳居民跨境养老公证服务,是对湾区时代跨境养老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香港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明显,因内地生活条件有大幅改善,越来越多的香港老年人谈及到内地养老、治病。从东莞公证机构日常接受咨询来看,有意到内地养老的人虽多,但付诸行动的并不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普遍担忧万一“失智”“失能”后,没有监护人在身边立即提供照顾。针对这一情况,东莞公证机构积极探索完善“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通过帮助他们解决养老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现实阻碍,帮助解除他们的顾虑。
 
  主要针对以下事项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公证法律服务:为老年人起草家庭日常法律文书;养老方面,确定监护人、选择养老机构、遗赠养老等;老年人再婚,进行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分析家产、离婚协议等;老年人的监护问题,如意定选择监护人、办理财产托管协议;老年人财产传承,如遗嘱的设立、保管、执行和遗产分配、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代办事务等;老年人的公益行为,如遗体捐赠、设立基金等,以及提供家庭纠纷调解等。
 
  东莞公证机构提供“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的方式 
 
  1.“代立”,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帮助个性化定制老人的遗嘱、意定监护协议、夫妻财产约定、日常家庭法律文书等,并出具公证书。
 
  2.“代管”,公证处对遗嘱、监护等相关文件以及养老资金进行保管,尤其涉及养老资金完全按老人的意愿安排使用,确保资金的绝对安全和老人养老的绝对可靠。
 
  3.“监督与执行”,公证处可以接受老人的委托,对遗嘱、监护等提供执行或者监督等法律服务,以公证机构的公信力为担保,执行监督每一份养老公证的履行,真正将每位老人的心愿落到实处。(来源:东莞时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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