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异地中考申请条件
具备合法稳定职业
1、申请人目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镇街社保部门负责审核。
2、申请人目前在本省外市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受理时需提供本省外市的参保明细(无固定样式,但需有参保月数明细)及在本市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本市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几种材料之一:本市劳动合同;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居住在合法稳定住所
1、申请人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赁合同及出租屋租赁证证号,经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2、申请人居住在住宅类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镇街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3、申请人居住在自建房屋,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由土地所在地管理区(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予以认定。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认定证明,由当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4、申请人居住在工厂企业宿舍的,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明》(固定样式),需工厂企业加盖公章,经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