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规范养犬行为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1-20 09:17:46
  东莞规范养犬行为
 
  2019年11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对养犬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养犬人义务、携犬外出行为规范、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和时间、犬只伤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制度、强制医学观察制度和犬只经营诊疗机构规定等养犬有关行为进行规范。
 
  11月18日,记者向社会随机发出有关《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问卷调查,共回收121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超六成受访市民在劝阻和举报违法养犬行为,“不知该如何取证和指定陌生养犬人”,超过一半受访市民没听说过《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法定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认识模糊。
 
  根据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登记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1至11月,被狗、猫等温血动物咬伤、抓伤等而就诊的病例分别为8.4万人次、10.3万人次、10.9万人次,近3年全市狂犬病暴露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种现实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养犬人责任落实,促进规范养犬。
 
  然而,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六成受访市民没听说过养犬立法,并有超过一半受访市民的爱犬有伤人经历。57.02%的受访者在人行道或公共区域看到过犬只排泄物,感官非常不好;38.84%的受访者遭遇了“狗吠不止”的噪音袭扰;45.45%的受访者在户外散步时遇到过未用犬绳牵领的狗,或没有戴口罩的狗。有关不文明养犬行为方面,60.33%的受访者曾有过将犬只带入禁犬区的经历,超8成受访者曾在外出遛狗时没有及时处理犬只排泄物,近一半受访者曾在户外遛狗未用犬绳牵领,或没有给犬类佩戴口罩。
 
  法定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有哪些?面对这个问题时,只有40.5%选择“以上均是”选项。《管理条例》提到,法定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有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政机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公安机关划定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有权了解处理结果。”《管理条例》鼓励举报养犬违法行为,但现实中如何界定养犬违法行为成为市民关注点。
 
  “有人遛狗时不给狗带口罩,上去劝阻,人家不理,转眼就消失在街角了。”“举报不文明行为,还没等执法人员来,养犬人就带着狗溜了。”“犬只信息是否合法,普通人怎么知道。”……有关劝阻和举报养犬违法行方面,调查结果显示,63.64%的受访市民,不知该如何取证和指定陌生养犬人,并有33.06%的受访市民担心在劝阻和举报过程中,与养犬人产生冲突;58.68%的受访市民担心举报后长期没有处理结果,近四成受访市民也担心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提到,擅自收取养犬管理费用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调查显示,66.94%的受访市民并不清楚哪种情况属于擅自收取养犬管理费用。
 
  61.16%的受访市民不知道该如何辨别烈性犬和大型犬。《管理条例》提到,本条例所称大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犬只四足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在50厘米以上或者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在80厘米以上的犬只。本条例所称烈性犬,具体目录将由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有关养犬违法行为记分制度,24.79%的受访市民担心太过严苛,导致不能饲养爱犬,36.36%的受访市民急需了解哪些行为会导致扣分;38.84%的受访市民担心养犬人不配合记分制度,导致无法落地。
 
  “我是支持政策出台的,因为这对我们养犬人士和非养犬人士都好,但《管理条例》感觉还可以完善一些。”市民刘女士说。刘女士是一名爱狗人士,家住在厚街,前后养狗有16年了。“养过的品种很多,有土狗、中华田园犬,还有现在的宠物狗。”刘女士说,她现在养的是一条泰迪,平时两天会牵到家附近的公园等地方遛一次。
 
  “《管理条例》规范的内容全面,更加规范了养狗人的行为,我觉得挺好的。”刘女士说,不过还应该更全面一些。“比如,恶犬伤害到同类,是否要赔偿;规范了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是否设有专门的区域提供爱狗人士遛狗;记分制度的扣分该怎么算,是否有细则等等。
 
  “很多爱狗人士都是文明养狗,我平时遛狗都会牵狗绳捡狗粪这些,一些不能遛狗的地方,不会去。但是《管理条例》有些内容还需要再完善,也给我们养狗人士一个可以遛狗的地方,营造良好的环境。”刘女士说。
 
  “因为人犬矛盾源于人,条例的初衷应该是规范人的行为,而不是在狗身上做强制性的束缚。戴口罩对狗来说是不舒服且容易激发其负面情绪,还可能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梁先生说,这看上去安全,但实质给宠物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也是一种潜伏的危险,真要不想发生狗咬人的事,需要主人有训狗的意识,甚至可以开展训狗的课程,对科学训狗进行科普之类。
 
  “在《管理条例》里没有看到保护文明养犬人的规定,现在也有出现虐狗、偷狗、毒狗的现象。”梁先生说,这种行为需要更加规范,《管理条例》是为了让生活更和谐更平衡,而不是用来压制某一方,他希望可以做全面的考虑。
 
  对于《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内容,市民向女士表示支持。“这对我们养狗和没养狗的市民来说,都是好事,但是目前《管理条例》的一些内容,还没有明确规范,比如一些禁止性条例和记分制度落实监管力度如何?希望能好好落实。”
 
  向女士说,她不养狗,但最关心虐待犬只的问题,但什么是虐待?虐待了谁来监管和认定,这些要《管理条例》明确。
 
  市民黄先生说,他很支持《管理条例》出台,这对养犬各个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完善的,出台后各部门能够严格依照条例,从严管理。 
 
  “平时他走在路上,有时候一不小心就踩到犬的粪便,这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市容市貌都有不好的影响。《管理条例》出来后,希望有所改善。”
 
  “我本身不养狗,对《管理条例》的规定不是太关心。只是希望《管理条例》出来后,政府部门做到严格执法,能改正养犬者一些不良习惯,减少对其他市民的影响。”黄先生说。(来源:i东莞)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