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升级版”实施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1-21 10:15:18
  东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升级版”实施
 
  从非工业类项目扩展到工业类项目,办理流程更加合理人性化。18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将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升级版”,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据介绍,“升级版”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其中,扩大告知承诺制的服务适用范围,将原来的20类非工业类项目,扩展到包含部分工业类项目;从原来的只含报告表项目,扩展到包含部分报告书项目。
 
  建设单位完成网上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报生态环境部门,经办人员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个工作日内界定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退回并予以说明指导。办理流程从原来“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修改为“原则上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更加合理科学。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有利于申请人快速取得审批意见。当然,生态环境部门也细化监管措施,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推动了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由原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其中抽查率不低于20%。
 
  若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失信,将会受到惩戒。环保管理不规范,或有环境违法的企业或者工业集聚区,将丧失告知承诺审批制的优惠政策。而规范经营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简便的审批服务,还获得相应的评先评优政策。
 
  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即在规定的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由于建立在诚信机制约束、企业守法经营的基础上,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间,申请人由被动接受审查转为主动加强自律,强化信誉意识。审批与监管实现了无缝对接,形成“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新管理模式。
 
  属我市审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下列建设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及海岸工程的项目除外):
 
  (一)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城镇粪便处置工程;动物医院;卫生;公园;旅游开发;灌区工程、防洪治涝工程;河湖整治;等级公路;改建铁路;铁路枢纽;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长途客运站;城市道路;城市桥梁、隧道;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影视基地;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天然气供应;引水工程。
 
  (二)已通过规划环评的工业集聚区内下列项目:
 
  1、在不突破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查通过的废水排放总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环保专业基地内新、改、扩建洗水、印花项目;
 
  2、不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技改项目(涉及电镀、漂染、造纸、化工、酸洗、磷化、钝化、电泳、电氧化等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喷漆、长台丝印工艺变动的除外);
 
  3、符合工业集聚区功能定位,且工序不涉及产生重点污染物污染因子的新建、扩建项目(涉及电镀、漂染、造纸、化工、酸洗、磷化、钝化、电泳、电氧化等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喷漆、长台丝印工艺变动的除外)。 
 
  (三)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后,在没有发生重大变动的并符合最新环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新公司对原来项目进行承接的:
 
  由政府投资的属我市审批权限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下列建设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除外):卫生(医院);公园(特大型、大型主题公园);灌区工程(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铁路枢纽(大型枢纽)。(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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