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社局推社保业务“不见面”服务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2-10 11:07:36
  东莞市人社局推社保业务“不见面”服务
 
  2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社保业务推出“不见面”服务后,领取失业金,办理社保待遇认证等均可在网上办理了。
 
  失业金领取资格取消现场验证。在防控疫情期间,仍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符合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给予认证通过,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采取网上认证方式。在防控疫情期间,养老、工伤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如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东莞社保”公众号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无需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现场认证或核实。
 
  在防控疫情期间,我市全面暂停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服务。已行预约鉴定的,按照延期现场鉴定处理,处理结果不影响被鉴定人社会保险待遇核付;疫情防控前已行现场鉴定的,其鉴定结论文书,经办窗口经确认后将通过邮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另外,社保卡申领业务建议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群众到“东莞人社”小程序线上申请社保卡。如确需提交社保卡申请表的,单位专管员可将已填写好的表格直接寄递到社保卡数据采集点,并在邮寄资料上附页,写上本单位组织编号、本次提交人员总数以及提交人员明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伤认定申报方式新增电子邮箱申报。在防控疫情期间,我市工伤认定申请除现场预约申报方式外,新增申报电子邮箱申报方式。 
 
  在防控疫情期间,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社保业务。用人单位可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可在就诊时间两年之内申请;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无时间限制。
 
  东莞社保政策咨询电话0769-12345、0769-12333。办事指南可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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