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男子田某因使用暴力协助朋友追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被判刑两年六个月。
据查,因生意关系,冯某拖欠李某旺7000元一年多还没归还,2013年6月2日,李某旺伙同田某、庞某以及庞某的朋友,驾车到万江共联社区一巷口处,强行带走冯某,并勒索了冯某9万元。
冯某报案后,李某旺和田某二人先后被捉拿归案,且分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中,田某被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李某旺的刑事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之中。(来源:东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