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轮大盗”受审 涉案金额成庭审争议焦点

跟踪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9-29 10:05:49
  东莞“车轮大盗”受审 涉案金额成庭审争议焦点

  ●辩护律师称其中14宗赃物找不到,金额过大,不能作为量刑依据
  
  ●公诉人称,赃物追不回,只能根据年份折旧估算,但案件影响恶劣
  
  《网上接单 夜偷车轮 月入过万》追踪
 
  “我都是半夜出去偷车轮,背着老婆去的,两个月了她都不知道我干这事,我对不起她。”日前,东莞“车轮大盗”王顺(化名)在市第一法院受审。根据查实案件,王顺在两个月内连续偷车轮40起,涉案金额30多万元。庭审时其辩护律师称有25宗案件赃物被追回,法院量刑时不应以车主报的损失金额为依据。
 
  偷车轮销赃 买家对货源心知肚明
 
  1982年出生的河南人王顺,2006年来东莞高埗打工。去年12月开始的连续两个月内,他都深夜外出偷盗路边汽车轮胎、轮毂,作案40起(其中一宗作案未遂),涉案金额32 .3万多元。日前,被控盗窃罪的王顺在第一法院受审,身高1 .80米的他庭审过程中一度痛哭。
 
  王顺庭审供述称,他和老婆一起在高埗的鞋厂上班,但家里有两个老人偏瘫。他们上班工资太少,他自己会简单的修车拆装轮胎,偶尔从电视上看到报道的相关案例,就铤而走险开始偷车轮卖。
 
  “一般都卖给广州、深圳的二手车轮买家,有时也网上找买家,大部分都是他们过来东莞拿货。一辆车四个轮胎轮毂能卖两三千元,便宜的也一千多元。”王顺说买家对货源心知肚明(知道是偷来的),大家都心照不宣。
 
  作案偶遇“同行”井水不犯河水
 
  在涉案的40宗案件中,只有一宗是作案未遂的。王顺称,他一般都凌晨外出作案,作案过程简单迅速,有几天每个晚上都作案成功三起。“有时(作案途中)也能看到‘同行’在偷车轮或车配件,偶尔还能看到有人撬门,但大家各自心照,都各干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庭审最后,王顺说他都是背着老婆半夜出去作案,她老婆一直不知道,他被抓后至今老婆一直恨他,“我对不起老婆,请她原谅我。”说到这里,王顺开始低头痛哭起来。
 
  涉案金额成庭审争议焦点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王顺罪名认定没有异议,争议地方在于盗窃金额的认定。辩护律师称,破案后有25宗案件赃物被追回,这部分赃物经物价部门鉴定估价,这部分是认可的。“另14宗销赃的,赃物找不到了,公诉意见采用受害车主报的损失金额,这部分金额过大,不能作为量刑依据。”
 
  公诉人则称,14宗案赃物追不回来,只能根据失主提供的购车票据,通过年份折旧估算而出。“被告偷车轮对车主也造成很大的不便,且短时间频繁作案,有两名车主短期内连续被他偷了两次,他作案行为的影响恶劣,请法庭量刑时也考虑这些因素。”庭审结束时,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有时(作案途中)也能看到“同行”在偷车轮或车配件,偶尔还能看到有人撬门,但大家各自心照,都各干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车轮大盗”王顺(化名)
 
  我对不起老婆,请她原谅我。——— 王顺说到此时低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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