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为省钱轮奸卖淫女

跟踪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1-28 09:15:47
  四男子为省钱轮奸卖淫女
 
  黎某伙同其他三人,酒后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轮流奸淫一失足女,并抢走其财物,其同伙有两人案发被抓后获刑,黎某两年后被抓捕归案。日前,珠海市斗门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为省钱商量吃“霸王鸡”
 
  初中文化的黎某是广西人,案发前在斗门务工。2012年5月的一天晚上,黎某与胡某、梁某、张某相约在一起喝酒。席间,梁某提出想找个小姐,但又没那么多钱。为省钱,四人商量好由胡某去找一名小姐,梁某等人负责开房,等胡某与那名小姐发生性关系后,再打开房门让等候在门外的黎某等三人进入房间强行与小姐发生性关系。
 
  当天23时许,胡某开摩托车揣着梁某给的200块钱到坭湾村的一间发廊找到了被害人阿花,支付了150元给店方后,胡某先把她带到了一间网吧里面等梁某的消息。当胡某得知梁某在井岸一家旅店开好包房后,两人就一起来到梁某开好的房间。
 
  轮奸卖淫女自拍成罪证
 
  胡某与阿花在房间内“办事”时,黎某等人也没闲着,一直在房外窗口边上往里面偷看,梁某还用手机把房间内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进行录像。过了十五分钟左右,胡某依照与同伙约定打开了房门并关闭房间的灯后,黎某等人便一起冲进了包房内。
 
  阿花发现黎某等人后,试图跑出房间并且大声呼救。黎某及梁某便迅速上前将她摁倒在床上,并用手捂住她嘴巴威胁她不要再喊,几人强行对阿花实施了轮奸。此外,梁某还在与被害人发生完性关系后开了房灯,用手机录下了黎某、张某强行与阿花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这段视频成为认定他们犯罪事实的有力证据。
 
  黎某还强行把阿花的戒指拔出来,连同阿花手提包内的200元人民币也一并抢走,这过程也录在其中。第二天早上,黎某将抢来的戒指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所得赃款由黎某、梁某、张某三人平分。
 
  第二天,阿花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公安机关抓获了梁某、胡某,黎某、张某得知消息后潜逃。2014年4月10日21时许,在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两年后,黎某在斗门某饭店被抓获。返回光明网首页(记者 何小敏)(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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