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重启“福彩关爱基金”

公益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07 10:06:35
  东莞重启“福彩关爱基金”
 
  由于性质与市医疗救济基金有些类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重复救助,“福彩关爱基金”已经暂停近两年。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出台了《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和《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救济办法》,两大救助基金分工合作,困难人员可根据实际医疗费用金额申请不同的基金,以解燃眉之急。
 
  2011年11月,东莞从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设立了“福彩关爱基金”。2012年6月,“福彩关爱基金”正式开始运作。“福彩关爱基金”根据申请人治疗自费费用单据,给予3000元—30000元不等的救助金。据统计,“福彩关爱基金”自运行以来共救助了1699人,支出救助金额共达1880.1万元。
 
  由于性质跟市医疗救济基金有些类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重复救助,从2015年初开始,“福彩关爱基金”暂停接受申请。此后,申请“福彩关爱基金”的对象都转到了医疗救济基金救助。此次,根据最新出台的办法,“福彩关爱基金”不仅重新启动,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注入东莞“福彩关爱基金”,用于临时救助。这两个办法都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2月28日。
 
  两种救助办法开展分工合作、各司其职,8万元是这两类救助的分水岭:困难人员罹患重大疾病,一年以内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在8万元及以上,可申请“福彩关爱基金”;8万元以下,则可申请“市医疗救济基金”。
 
  据介绍,根据新的实施办法,东莞本地困难人员和非莞籍困难人员都可以申请这两大基金。其中,申请“福彩关爱基金”的非莞籍困难人员须在莞居住且工作一年以上。“福彩关爱基金”还首次将“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的在莞未成年子女”纳入了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所在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办)提出申请。
 
  具体而言,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按照困难人员的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类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为1万—5万元不等。其中,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可获得5万元救助。该救助标准比以前提高不少。同时,跟以前的“福彩关爱基金”相比,此次新出台的“救助办法”还将意外身亡的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家庭纳入了救助范围。
 
  除了提高救助标准,《东莞福彩关爱基金临时救助办法》也再次为非莞籍困难人员降低申请门槛:在居住证明方面,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交村(居)委会开具的已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工作证明方面,只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在莞纳税证明或者在莞参保证明”其中一项即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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