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警察被诬告拘留获赔494.8元 至今没追责

国内   来源:网易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9-05 16:00:04
  (原标题:河南焦作一警察被诬告拘留获赔494.8元 至今没追责)

  原标题:河南焦作武陟一警察被诬告获赔494.8元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一名优秀的警察李金来,因家庭纠纷问题,被村支书邢雪生诬告拘留,为此丢去工作,家人受到牵连,多次曾有轻生念头,经过多次申诉、反映,案件终于得到翻案,获得赔偿494.8元……

  因家庭纠纷 警察被拘留

  李金来,河南焦作武陟县民警,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并荣获三等功。


 
李金来的工作证明及部分荣誉证书。

  1997年3月,李金来的父亲因家庭纠纷,将李金来兄妹告到法院,李金来为了化解家庭之间的矛盾,便找到本村的两个村干部,给自己出一份关于家庭纠纷的证据,并盖有本村村委会的公章。同年5月份,武陟县法院将此案圆满调解结束。

  1997年5月13日,邢雪生(又名邢东际,本村书记)以村委的名义将李金来告到武陟县法院,理由是李金来盗取村委公章,填写了关于家庭赡养纠纷事件的有关证明,要求追究李金来的责任。

  1997年6月20日,法院以李金来伪造证据,影响法院审判,下发裁定书,将李金来拘留10天。

  几度轻生 翻案获赔

  李金来在拘留所深感冤枉,但无处诉说,为此事也丢掉了工作。在拘留期间和被拘留出来之后,几度轻生都被发现。对此李金来到处上访,县、市、省反映无数次,均无人处理。

  1997年12月8日,焦作市检察院确定对李金来的拘留是违法的,诬告人邢雪生构成了诽谤罪,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给予明确回应。


 
拘留决定书和焦作中院关于赔偿的决定书

  2001年8月22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金来的申诉案件进行了审查,撤销了武陟县人民法院对李金来的拘留决定,由武陟县人民法院向李金来支付错误拘留赔偿金。李金来再次上诉并追究制造错案的责任人,但无人理睬。

  李金来多次找到时任武陟院长安占平反映,安占平警告李金来不让再告状了,如果再告状还会把李金来拘留起来,上访期间,李金来拿了录音机,录音机中有邢雪生对李金来诽谤的有关证据材料,请时任武陟法院院长安占平听(安占平误以为录他的音)。却遭到安占平强行锁喉殴打,将李金来拿的录音机证据抢走。

  2003年7月1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决定:由武陟县人民法院向李金来支付错误拘留十日的赔偿金494.8元。驳回其他请求。


 
李金来的事件曾被当地媒体报道过

  二十年的上诉 追责如此艰难

  这二十年期间李金来不断上诉,李金来认为,诬陷他的相关人员应该追究责任,但一审、二审个别审判人员滥用职权,以权压法,拒不追究邢雪生人法律责任,李金来提供了几十份当年参与诬陷他本人的犯罪证据,将证据材料多次起诉到武陟法院、焦作中院,要求追究责任,却被驳回。


 
焦作中院连续两次下发的裁定文件

  2017年1月9日,焦作中院下发裁定,认为当年诬陷李金来的人构成诽谤罪,责令武陟县法院立案受理。然而武陟法院拒不受理,2017年6月29日焦作中院再次下发裁定,证据不足,驳回上诉。焦作中院先后做出两个裁定不知为何,这让李金来很疑惑。李金来说:这么多年了,我反映无数次了,如果不解决,我还要继续逐级向上反映,我就要一个公平。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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