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租叉车装货 司机装货过程中摔死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7-02 09:06   热门评论
  工厂租叉车装货 司机装货过程中摔死
 
  “等了几天,工厂还没有诚意,我们也没办法,今天来工厂,管理人员都躲起来了,出了这么大的事,工厂像没事一样,我们的人气不过,就摔了办公室几把椅子。”
 
  昨日,虎门沙角先锋包装机械厂的员工向本报报料称,“我们工厂在外面租来一辆叉车装货,没想到叉车司机在装货过程中摔死了,家属索赔80万协商未果,现在堵住工厂大门,砸烂办公室,连工厂饭堂也被‘占领’,我们50多个工人连饭都没得吃了。”
 
  记者探访
 
  工厂大门被堵 办公室被砸
 
  昨日中午,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虎门沙角社区的先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只见这家工厂门口停着几十辆小车,其中有两辆小车将工厂门口堵住。工厂门口及工厂内院墙上,挂着各种声讨工厂“无良”,要求归还父亲、儿子的横幅。
 
  工厂院子里,一辆叉车上,放着一张40岁左右男子的遗像,遗像前在不停地烧香烛。
 
  “今天早上,我们还在上班,门口的那帮男女过来,将我们赶出车间,不让我们上班,随后,他们又将办公室砸了。”一位身着先锋机械有限公司厂服的男子说。
 
  记者到工厂三楼办公室看到,办公室内椅子被掀翻在地,地板上到处是纸张,有五名男女,坐在办公室内阴沉着脸。
 
  在现场,一名男子情绪很激动。
 
  “我姐夫在替这个工厂干活,现在人死了5天,工厂还不给个准确说法,天天说和我们谈,就是没有诚意,工厂太无良了。”这个男子说。
 
  事件经过
 
  男子开叉车装货意外摔死
 
  看到记者现场采访,这名男子便向记者讲述了他姐夫在工厂死亡的经过。
 
  “我姐夫叫陈月桂,广东河源人,41岁,他在虎门做叉车出租生意。6月26日下午4时许,先锋厂一名主管打电话给我姐夫,要我姐夫开叉车到工厂装货。我姐夫到工厂后,就开着叉车将工厂院子里一箱货往一辆面包车上装,由于叉车前叉长度有限,就在推的过程中,我姐夫右眼位置撞到货箱上,在送医院的途中就没了。姐夫是在这间工厂死的,工厂就应该负全责。”死者的小舅高某说。
 
  “当时他开叉车装货,货箱未能完全装进我面包车内,我就和他一起用手往车里推,就在货箱推进车里时,我看到那个叉车司机右眼流血,趴在货箱上,可一会儿,他就直接软了下去,趴在叉车的前叉上,这时,我看到他口吐鲜血,而且下身湿了,像是小便失禁。当时我们就打120,可看到救护车10多分钟还没来,我就让人帮忙立即卸掉刚装上车的货箱,将他送医院,当从工厂出来几百米,就遇到救护车,医生现场压胸施救,10多分钟后,就送到虎门南栅广济医院,我开车返回工厂,医院就来电话,说人死了。”当时和陈月桂一起装车的司机说。
 
  在采访中,高某还向记者出示了陈月桂的死亡证明,上面写着死亡原因是“摔伤”。
 
  死者家属
 
  工厂不负责任 管理者都躲了起来
 
  “我姐夫上有老下有小,父母年纪大了,两个儿子一个20岁,一个才10岁,一家人全靠姐夫一人支撑着,现在姐夫没了,家里怎么过?姐姐一家以后怎么过?姐夫去了这么多天了,我们依据劳动法和工伤处理有关规定,希望工厂支付80万元抚恤金,但工厂一直不答应,一直说和我们谈,但就是没诚意。我姐夫给工厂做事,现场为什么没有安全人员指挥?为什么要用面包车装货?如果不是面包车装货?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工厂要对我姐夫负全责。”高某说。
 
  就工人反映工厂办公室被砸,饭堂被“占领”一事,高某也给予了说法。
 
  “我们等了几天,工厂还没有诚意,我们也没办法,今天来工厂,工厂的管理人员都躲起来了,出了这么大的事,工厂像没事一样,还在正常生产,我们的人气不过,就摔了办公室几把椅子,没有真砸。至于饭堂,在没有处理好我们的事之前,就别想开饭。”高某说。
 
  工厂说法
 
  走法律途径 该负责绝不回避
 
  昨日在采访中,虽然未能见到先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但沙角社区劳动服务站负责人向记者转述了工厂立场。
 
  “这么多人来工厂,工厂的管理层怕把矛盾激化,选择了回避,工厂希望,得到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后,该工厂负责的,工厂将不会回避,坚决负责。今天下午,虎门镇劳动、司法、社保、公安等部门,将出面协调处理此事。”劳动服务站负责人说。
 
  律法说法
 
  公司不用担责或负次要责任
 
  先锋包装机械厂租用陈月桂和他的叉车装货,陈月桂在作业过程中撞上货箱送院不治身亡的责任该谁负责?昨日,记者采访了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的刘小闹律师。
 
  “工厂租用外来的机械作业,机械操作手由被租方提供,如果作业按件或按时计酬,工厂和被租用方存在承包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先锋包装机械厂租用陈某和他的叉车装货,如果是按件或按时计酬,双方只存在合同关系,陈某在操作过程中,致自己死亡,工厂可以不担负责任;如果工厂雇用陈某,陈某在工作过程中,接受工厂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作业,陈某又在工厂领取薪酬,并和工厂签订合作合同,陈某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而工厂又不存在过错,工厂将对陈某的死负次要责任。”刘小闹律师说。(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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