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东莞市将执行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政策,以激励连续参保行为并对断保迟缴行为设置约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相关通知,明确了以下具体措施:
- 连续参保满4年: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
- 当年基金零报销: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
- 激励额度累加: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额度可累加,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 固定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 变动待遇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人员,缴费修复后固定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 连续参保且中断缴费时间短:对于当年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符合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后,自缴费次月起可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同时通过设置等待期来约束断保迟缴行为,从而确保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和参保人员的权益。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居民,合理规划医保参保,避免因断保迟缴而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莞讯网观点
东莞市此次出台的居民医保新政策,通过设立连续参保激励和断保迟缴约束机制,不仅能够鼓励居民保持连续参保的积极性,还能够有效减少因断保迟缴导致的医保基金风险。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更多居民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同时,新政策对于职工医保切换居民医保的规定也较为灵活,能够保障参保人员在工作变动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莞讯网建议,东莞市居民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新政策,确保自身医疗保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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