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4岁女童被同村男子拐走6万卖掉

跟踪   来源:网易  责任编辑:天下  2023-01-03 14:19:02

  2022年12月30日晚上7时许,村民温女士报警称其4岁多的女儿小欢欢走失。警方通过走访村民及调取周边监控,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在村里徘徊近2个小时,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该车辆套用车牌,怀疑有重大作案嫌疑。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12月31日22时许,民警在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将温某锋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温某锋交代,12月30日14时许,其以买东西为由哄骗小欢欢上了自己驾驶的汽车,然后驾车载至安徽省铜陵市一高速公路服务区,以6万元将小欢欢贩卖给了江苏省男子颜某。

  民警辗转4个省份,最终于2023年1月1日11时许,在江苏省镇江市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抓获归案,并顺利安全解救回被拐女童小欢欢。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那么,犯罪嫌疑人温某锋和颜某将受到什么处罚?

  询律释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温某锋拐卖同村女童小欢欢,构成了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因此,犯罪嫌疑人温某锋可能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查出温某锋还有其他拐卖前科,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收买女童小欢欢的犯罪嫌疑人颜某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小编支持买卖同罪,希望所有人贩子和收买被拐孩子的家庭都能受到法律的处罚!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