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②|东莞新洋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企业   来源:东莞+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2-11-25 10:36:26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标营商环境指标要求,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执转破”拯救危机企业 老牌电子厂涅槃重生
 
东莞新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要经营手机配套产业产品注塑成型、真空喷膜及配件组装等。2016年12月,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而全面停业,众多债权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经统计,新洋公司约有债权人110人,债务约1.9亿元,仅通过执行程序无法彻底解决众多的执行案件。经债权人申请,新洋公司通过“执转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通过走访当地政府、村委会及新洋公司的客户、债权人、房东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剖析其“病因”,发现新洋公司破产系经营管理混乱所致,其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市场销售等均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结合华为等企业迁入东莞松山湖,手机电子行业在东莞的产业链布局日趋完善,新洋公司经营所在地亦纳入了松山湖片区并可对接手机产业集群,本院判断新洋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故将该案推进方向调整为破产重整,并积极指导管理人发布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在三名投资人报名并提交相应投资方案的情况下,债权人会议表决选定吴某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结合新洋公司资产清理和委托评估、债权申报和确认、信息披露、偿债能力测算等情况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8月31日,本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均全额受偿,普通债权按重整计划约定的14.0271%的比例受偿,新洋公司亦恢复经营、重焕生机。
 
典型意义:巧妙程序转换 精准“对症下药”
 
本案坚持司法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下,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使危困企业“涅槃重生”,有效实现企业提质增效的典型破产重整案例。本院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危困企业“病因”,坚持辩证施政,以“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连续两次巧妙的程序转换,精准“对症下药”,通过阳光化、公开化的招募形式引入外来资金,实现企业经营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管理全面优化,并形成了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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