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东莞计划统筹100万平方米以上低成本空间

商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11-06 08:56:53
  2022年底前东莞计划统筹100万平方米以上低成本空间
 
  11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有关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群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拓展低成本空间,破解高成长性项目落地难问题,《东莞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通过市镇两级财政补贴资金,降低企业租赁场地成本,吸引优质企业落地。《暂行办法》提出,2022年底前,全市计划统筹100万平方米以上低成本空间,每个镇街统筹不少于3万平方米,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分别统筹不少于5万平方米,市属国有企业的园区和社会民营产业园统筹不少于2万平方米。
 
  《暂行办法》对申报条件、租金补贴、准入条件等都做了要求。申报条件方面,要求周边配套设施完备、产业配套能力较强;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或占地面积在30亩以上;产业定位清晰、重点引进培育1—2个“五大领域十大产业”,每年引进市外高成长性项目及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或预备项目)企业使用面积原则上占比不少于50%;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租金补贴方面,经批准入驻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的高成长项目及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或预备项目),享受的场地租赁扶持标准为场地租金减免50%,减免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入驻企业每月租金补贴(优惠)部分由所在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直接减免。
 
  准入条件方面,申请入驻市重点招商园区(低成本空间)的企业或项目,原则上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五大领域十大产业”范围,必须在入园后3个月内在园区所在地注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高成长性项目,经认定的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或预备项目),已在所在镇街(园区)完成土地招拍挂流程并签订购地合同。   (首席记者 李金健)(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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