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0个重点城市,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各地海关围绕专项行动任务,出台了973项细化落实措施,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提升全链条通关效率
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全链条通关效率,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例如,上海推进“联动接卸”监管模式,转关货物覆盖长江流域各水运口岸,长三角区域通关便利化协作加强,1至8月“联动接卸”模式业务同比增长24.6%。沈阳海关推动综保区与跨境班列“区港直通”改革,助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发运货物种类突破300种。济南海关创新实施“空侧直通”监管模式,压减空运物流时间70%。
促进外贸新动能发展
专项行动还促进了外贸新动能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相关部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跨境电商支撑能力。南京海关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1至8月累计通关3.4万票,进出口货值约90.2亿美元。深圳、黄埔海关创新口岸属地协同监管模式,服务高精尖商品“口岸直通、抵厂查验”。各地扩大跨境电商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范围,天津海关支持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在天津综保区设立“退货中心仓”,退货平均时间由11天缩至5天左右。
规范降低进出口环节税费
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降低了进出口环节税费,为企业减负增效。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中欧跨境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内河运输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推广落实境内运费扣减措施。南京、青岛、济南、合肥、上海、沈阳等海关实现境内运费扣减措施落地,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扣减政策。广东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及时公示。
总结
海关总署通过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提升了通关效率,促进了外贸新动能发展,规范降低了进出口环节税费,为企业减负增效,推动了外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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