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尽心竭力为东莞海洋把脉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15 10:24:46
  国家海洋督察组尽心竭力为东莞海洋把脉
 
  昨日,记者从市迎接国家海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广东下沉东莞督察工作结束。在为期三天的下沉督察工作中,国家海洋督察组深入现场调研核查海洋资源环境情况,就海域资源开发利用使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行政执法、海洋防灾减灾等方面开展外业检查,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反馈转办了一批海洋领域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委、市政府积极配合国家海洋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海洋督察为动力,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特别是在12月11日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东莞后,全市各有关镇街、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紧扣督察组转办的电话举报问题线索,突破整治重点;紧扣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牢牢把握国家海洋督察这一契机,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增强群众生态用海意识。在扎实推进海洋保护与问题整改工作中,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用海”“管海”“护海”能力水平,推动我市海洋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于11月20日进驻广东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并派出下沉督察二组于12月12日-12月14日下沉东莞督察,围绕海洋督察任务要求,开展谈话、交流沟通、了解情况、梳理问题、听取有关促进海洋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自下沉督察以来,督察组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下沉督察工作。在见面会后,督察组与市相关领导进行了当面沟通,并在汇报会上通报了督察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专项问询海洋、环保、国土、林业、海监等部门主要领导及滨海湾新区相关负责人,加班加点调阅各类档案资料。
 
 
  下沉东莞督察期间,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成员马不停蹄,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工作原则,分别前往滨海湾新区和虎门镇开展外业检查,对东莞贯彻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市民群众比较关切的围填海及海岸线建设等问题开展外业检查,深入滨海湾新区、虎门镇长堤路、威远岛环岛路、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等地现场调研核查海洋资源环境情况,就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行政执法、海岛保护等方面开展外业检查,并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别谈话、内业审核、外业检查等方式在我市开展立体督察,尽心竭力为东莞海洋发展“把脉体检,开方督办”,旨在“摸清、摸透、摸实”海洋资源环境问题,包括落实国家关于围填海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情况、围填海项目审批情况、围填海执法情况等,帮助东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用海”“管海”“护海”的能力水平。
 
  为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工作部署,顺应民意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近来我市组织相关镇街和部门联合重拳打击非法开采海砂、非法占用海域、海上违法构筑物等违法行为,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涉海违法问题,同时重点解决督察组交办的问题。
 
  据介绍,国家海洋督察以来,我市共接到国家海洋督察组转来群众举报信访件4宗。在接到有关举报信访件后,我市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于转办当日到现场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同时在“中国东莞”和“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初步、最终的调查处理情况。目前该4宗信访件均已办结,各地各部门立行立改、及时反馈,努力做到让市民群众满意。
 
  粤信转﹝2017﹞17号受理编号﹝2017﹞58号案件,该案部分属实。群众匿名举报沙田镇及广东理文纸厂对面有大量洗砂场和化工厂,产生的污水直排入海。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区域共有9家洗砂场,均未完善环保相关手续,于2016年12月被属地环保分局查处,相关案件均已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25日至26日现场检查时,上述9家洗砂场均无生产,无废水排放。12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9家洗砂场全部落实了查封措施。另外,群众反映的区域共有9家涉化工企业,均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11月25日至12月12日多次到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入海的情况。
 
  粤信转﹝2017﹞21号受理编号﹝2017﹞80号案件,该案不属实。群众实名举报洪梅镇金鳌沙村西面荣顺化工等3家化工厂排放白色污水。经查,群众反映的3家涉化工企业分别是东莞市顺联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荣顺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东莞市允诚涂料有限公司,均已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其中允诚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另外2家有生产废水产生,均已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转移。11月26日至30日期间,洪梅镇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情况。有关调查情况,洪梅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已回复举报人。12月12日,市环保局会同洪梅镇环保分局再次到该3家涉化工企业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情况。
 
  粤信转﹝2017﹞46号受理编号﹝2017﹞145号案件,该案部分属实。群众李先生来电实名举报,近几年海漂垃圾和沉在海底垃圾很多,渔船拖网作业带出垃圾,呼吁政府出台鼓励补偿政策,让渔船将垃圾带回陆地处理。同时建议严格登记船舶进出港时,带走和带回的可回收物品。经核查,渔民在海上捕捞作业时捞出垃圾的处理方式是丢回海中,但东莞海域无发现海漂垃圾,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目前,该信访案件已办结。
 
  粤信转﹝2017﹞70号受理编号﹝2017﹞198号案件,该案不属实。群众匿名举报广东沿海火力发电厂在处理脱磷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海洋,引起附近海域无机氮超标。调查发现,我市辖区内沿海发电厂共有3家,分别是虎门沙角A、B、C电厂,均已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和领取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该3家电厂烟气脱硝过程中不产生脱硝废水,氮氧化物在脱硝反应后以氨气及水蒸汽形式排出。同时,现场未发现有脱磷工序。
 
  经排查,我市共有历史遗留海上违法构筑物45个,其中麻涌镇2个、沙田镇11个、虎门镇32个。国家海洋督察以来,我市持续深入推进历史遗留海上违法构筑物边督边改工作,全市39个违法用海构筑物主体已全部被拆除,剩下6个在协商拆除中。
 
  据统计,截至12月13日,麻涌镇共计拆除历史遗留海上违法构筑物2个、总面积约1700平方米。虎门镇共拆除历史遗留海上违法构筑物32个、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沙田镇共计拆除历史遗留海上违法构筑物5个,总面积约116平方米,剩下6个正在协商拆除中。沙田镇沿海边的高脚屋拆除工作较为特殊,需要在退潮的时间内将高脚屋完全清拆完,近期将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迅速拆除。
 
  昨日,市迎接国家海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此次海洋督察视作一次“把脉体检”的良好契机,主动对照海洋督察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作为,认真抓好围填海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全市各相关镇街和部门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沟通联系协调,确保案件及时转办、问题及时整改、信息及时反馈。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及时公开重点问题整改和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让群众知晓海洋督察整改成果,确保海洋督察问题得到彻底整改。要从这次督察查摆的问题中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用海”“管海”“护海”的能力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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