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泰化工:环境污染不容姑息养奸 法律追责也应一视同仁

企业   来源:法治晨报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21 10:29:47
  近日,由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单位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犯污染环境罪,罚金一百万元,被告人赵某和张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但是对宏泰化工所在地的安顺市紫云县猫营镇长兴村的村民来说,这一判决并没有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宏泰化工的污染还在继续,非法排污变本加厉,成为长兴村村民挥之不去的“噩梦”。宏泰化工在全国上下环保高压态势下,仍旧藐视法律、我行我素、肆意污染环境。究其原因,是因为环境污染问责不够严格,查处力度不够彻底,未能对环境污染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宏泰化工在十多年的生产中严重破坏当地环境生态,顶风作案、视法律为儿戏。地方司法部门对宏泰化工依法处置不能服众,处罚结果过于牵强。令人疑惑的是,在此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子阳竟能当选为贵州省的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我们不禁要问,在2013年该公司为采矿而涉嫌毁林的案件,既然当时有关部门已经立案侦办,最后却仅是对该公司处以简单的行政罚款了事?主要责任人为什么没有受到刑法追责?难道真如举报人所说“宏泰公司神通广大,花钱摆得平,有人罩的住”?

  倘若要真正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屡犯的问题,就必须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得以落实。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具体到人头上。该事件当中,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懒政怠政,致使宏泰化工污染环境、恶意毁林立案之后一拖再拖。“临时工”狸猫换太子式的避重就轻的处罚方式,是否源于宏泰化工董事长朱子阳系贵州省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才让法律变得略显苍白无力。如此恶行,其究竟代表谁的利益?谁才是这些明目张胆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既得利益者?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其背后是否存在着不可告人的违法利益输送?谁又充当了该企业不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的保护伞?其胆敢以身试法,无论身份贵贱都应一视同仁!对那些恶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环境治理有两个重点。一是必须依法抓住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依法问责。对于长期重度污染超标排放而屡教不改的黑心工厂,简单得处以罚款是不够的。宏泰化工这一系列、长时间的违法犯罪所获得的巨大违法收益,与其所受到的处罚结果相对比,其违法成本显然过低,变相助涨了其继续不法生产的嚣张气焰,也为其以罚代刑、逃避司法处理留有了漏洞!究其根本,只有依严格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刑事法律责任,只有用“既打又罚”的重典治污铁腕,才能依法有效遏制非法排污的违法企业;只有严厉打击到非法获利的利益既得者并依法牵住企业法人代表的“牛鼻子”,牢牢给他们加上一道像管束孙悟空那样的“紧箍咒”,才能让其在思想和行动上敬畏法律,环境保护责任制才能在企业落地生根。

  另一重点,就是各级地方党和政府必须依法把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的“一把手”,作为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其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绝不手软。因为,如果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到位的话,违法排污就不会发生。因此,监管和被监管是一个绳上的“蚂蚱”,谁也不能脱离干系。我们相信,在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政策指引下,坚持按照连带责任依法实施责任追究,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水平和力度就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必将得到显著提高和增强!贵州省宏泰化工环境重度污染,政府部门姑息养奸,法律处罚避重就轻之事也将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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