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女子指控,她自2001年4月、还就读小学4年级开始,便遭哥哥多次利用父母不在家之际乘机性侵,平均每周1次以手指或生殖器性侵得逞,时间持续到中学1年级,至少遭性侵150次以上。身心俱疲的她,又不敢向家人或其他友人提起,直到转学到他校就读,才免于再遭哥哥狼爪。
女子隐忍多年,在今年初于友人的鼓励下,报警提告指控胞兄,父母得知后不可置信,一直认为儿子是清白的。男子到案坦承在那段期间,有对妹妹摸胸和手指伸入下体,否认有用生殖器。检方对他进行测谎,但他并未通过,因此采信妹妹证词,对他依加重强制性交起诉;惟当年犯案时他尚未年满18岁,检方建请法院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