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月1日起 小区自动售水机每周要自检

评论   来源:华北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1-03 11:19:42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洁)自今年2月1日起,居民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一次、小区自动售水机每周要自检……《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于日前发布,该办法对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以及自动售水机的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次加压设施每年清洗消毒一次

    由于城市居民住宅楼越来越高,目前,城区内大部分的小区居民家庭用水都需要经过二次加压才能到达居民家中。而在二次供水过程中,其设施的干净卫生是保证到达居民家庭中的水水质合格的重要一步。

    对此,《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于清洗、消毒3日前在供水区域内发布公告,并在清洗、消毒后委托依法取得计量认证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卫生规范的规定进行水质检验。

    小区自动售水机每周要自检

    近年来,安装在小区内的自动售水机成为很多小区居民用水的重要途径,《办法》规定,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的选址、设计和水源选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设备周围保持良好卫生状况,地面平整硬化,具有废水排放设施。

    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与周围的畜禽饲养场所、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处理场所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源的距离应当在十米以上。


《办法》要求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选用的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依法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配备相应的水质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按周对设备和出水水质进行巡查、自检,发现卫生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每年委托依法取得计量认证的机构对出水水质进行检验,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为了方便居民查看,《办法》规定在要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及设备管理人员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

    违法卖水最高罚三万元

    《办法》明确,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生产环境、工艺流程、卫生设施、消毒管理、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和消毒产品、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管理、供水水质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

    对于违反这条规定的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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