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增值税率将下调1%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28 17:29:35
  5月起增值税率将下调1%
 
  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据悉,此次改革聚焦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那么,纳税义务如果发生在5月1日之前,在5月1日之后是否仍需要开具原税率的发票呢?今天(4月28日)上午,东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做客《阳光热线》栏目,对纳税人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市国税局局长曹益镇介绍,根据行业属性,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从11%降至10%。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陈子彬表示,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一律适用原来的17%或者11%进行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反之,纳税义务发生在5月1号以后的,适用调整后的16%或者10%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
 
   有纳税人问到,哪些行为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分。市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郑志强表示,纳税人很容易在未按规定期限内纳税申报、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报表制度、未按规定缴纳已申报或者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款等行为上被扣分,纳税人应对此加以关注,以免受到处罚。
 
   在税务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方面,去年国税部门线上线下进行了多渠道的政策法规宣传。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郑志强表示,自去年以来,东莞国税的相关部门以纳税人学堂为主阵地,开展了纳税人培训310多场,辅导的纳税人将近2万人次,广泛开展了6项减税政策的宣讲辅导。通过东莞国税信息网、税企通以及微信等渠道覆盖东莞全市1200多名税务工作人员,开展了针对性的培训辅导。
 
   另外,针对市民关心的国地税两局合并的消息,该局相关负责人(换成具体职务和人名)表示,目前暂无具体的改革方案细则出台,所有业务仍照常开展。但可以肯定的是,两个单位合并之后,将进一步大幅降低东莞企业的办税成本,对广大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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