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8个片区将成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0-26 15:29:21
  东莞8个片区将成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我市选取1个市级试点区和7个镇(园区)级试点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探索,分别为黄沙河流域(市级)、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常平镇新城中心区、谢岗镇、沙田镇西太隆河流域、大朗镇中心区、清溪镇清溪水流域。
 
  据了解,我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可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品质。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试点示范区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形成整体效应,到2030年,试点区建成区100%面积达到上述目标要求,基本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建成现代宜居生态都市。
 
  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试点区园区、镇(街)开展的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投资予以适当补助。
 
  黄沙河流域海绵城市试点区为市级试点区,由市财政按照项目核定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镇(园区)级试点区由项目所在园区或镇向市政府申请市财政奖补,每个镇(园区)级示范区限3个试点项目申请市财政奖补,每个镇(园区)级示范区申请市财政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先完成、先奖励的原则,市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补完即止。(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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