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财政每年3000万元支持民营经济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2-15 15:20:23
  宜宾市财政每年3000万元支持民营经济
 
  建立民营企业家约见市县领导和涉企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度,设立20亿元规模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2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十个方面出台系列优惠保障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高效的政务环境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根据《意见》,宜宾市将建立市领导面对面走访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民营企业家约见市县领导和涉企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度、民营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和政府职能(行业)部门与民营企业、商 (协)会双月座谈会商机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融资难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为缓解这一难题,宜宾市加强银行信贷支持,引进民营企业参股设立20亿元规模的宜宾市民营企业 (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无贷款记录的民营新经济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按年度发放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的民营企业,按发债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为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宜宾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对年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纳税销售额)首次突破 1亿元、 5亿元、 10亿元、50 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 10万元、20 万元、50 万元、100万元补助,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宜宾市还从降低税费、用地、用工成本等方面制定系列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示制度,确保清单外“零收费”;对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公共文化、社会福利等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实施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缓缴政策。允许企业在5%——12%的浮动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人才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创新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动力。为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集聚人才,《意见》指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可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新创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也给予优惠的工作用房和科研经费。
 
  根据《意见》宜宾市还将组建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创新联盟,推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并对联盟承担特定专用科研立项的项目实际发生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对列为国内、省内首台 (套)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 5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每个标准给予一次性80万元、40万元、 20万元补助。
 
  通过《意见》的落实,宜宾力争到2021年,全市民营企业达到60000户以上,年均增长8000户以上,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000亿元。(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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