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家企业被纳入2019年第二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
污染治理设施未验先投、擅增污染工序、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12月1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39家企业纳入2019年第二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全市环境违法“黑名单”增至121家,这批企业因严重污染环境,不得享受各类生态环境优惠政策,并取消相应的生态环境资金补助。
2018年5月起,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分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四项。其中,企业因环境违法进入“黑名单”,将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取消各类生态环境资金补助。
2019年第二批东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有39家企业,“黑名单”内容包括环境违法企业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入黑名单条件、环境违法事实,还附上了证据材料。“黑名单”企业主要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验先投、擅增污染工序、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涉及常平、大朗、大岭山、道滘、东城、石碣、长安、樟木头、谢岗、石排、沙田、清溪、桥头、虎门、企石等镇街。其中,位于东城的东莞市欣朗手袋有限公司,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出示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要求进入企业检查时,该企业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拒不接受监督检查,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曾鸣表示,东莞将全面加强监管执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公布有效期为两年,进入“黑名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暂停其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并加强监管频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企业实施有效整改、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申请。(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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