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工程须做到“五个必须”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2-11 09:57:23
  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工程须做到“五个必须”
 
  今日(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工程,必须做到“五个必须”。房地产市场节后复工,销售现场分批接待,提倡线上推销结合现场签约的方式。
 
  对于计划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四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做到“五个必须”。其中,“五个必须”包括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备齐疫情防控物资、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管控、必须落实公共场所防疫举措、必须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其中,建设工程节后复工,须具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准备充分防疫设施物资、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等复工条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同意后方可复工。
 
  房地产市场方面,销售中心(售楼部)、中介门店(签约中心)应集中设置出入口,安排专人使用非接触式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禁发热人员进入。销售现场分批接待,分批带客户到样板房及小区现场参观,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线上推销结合现场签约的方式,减少人员现场停留时间。按合同约定将要交付的楼盘,要提前向属地住建部门进行报备,要采取预约制方式,分批次限人数进行交付。此外,在已发现疫情并封闭管理的项目或区域暂停带客看楼业务。 
 
  出租屋方面,要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可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体温测量仪。此外,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要加强对出租屋租住人员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租客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从疫情发生地来莞租客,要立即向所在镇街网格中心或防疫机构报告,并告知租客到医院接受相关检查。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建筑工程,需签订《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经指挥部或专项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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