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邦家租赁涉嫌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

企业   来源:东莞时间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5-29 09:54:41

 

■邦家租赁开给客户的还款承诺函

 

■曾经位于东莞南城鸿福路的东莞邦家租赁 本报记者 程永强摄

  东莞时间网讯 全国涉案人数最多的非法集资案——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案本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邦家租赁”老板蒋某伟等被控非法集资99.5亿元。

  在东莞,“邦家租赁”旗下的东莞分公司以租赁汽车、家用电器、健身器材等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6000余万元。日前,邓某、高某两名分公司高管被法院认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六年和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罚款20万元和5万元。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案情回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万

  经查,蒋某伟(另案处理)于2008年在广州成立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系法定代表人。2010年9月21日,蒋某伟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邦家租赁”),张某伟(另案处理)为该公司负责人,被告人邓某为执行总监,负责市场部吸收客户投资等业务管理,被告人高某是市场一部经理,负责管理属下业务员开展吸存业务及与客户签订吸存合同。

  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期间,该公司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派业务员前往人员较多的地方派发传单,以租赁汽车、家用电器、健身器材等为幌子,大肆鼓吹该公司的合法性、公司经营的可操作性,并谎称公司有非常好的前景,以骗取群众的信任。

  在宣传活动中,该公司采取以年收益率18%至30%的高额回报和一年返回本金为诱饵,然后通过与群众签订《邦家会员制消费合同》、《邦家兼职顾问聘用合同》、《邦家区域合作合同》的形式,非法吸收谭某红等216名被害人的资金,共计6761.39万元。其中,高某担任市场一部经理,在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期间,共计吸收客户资金885.5万元。

  2012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富力盈信大厦将邓某抓获归案。同年11月20日,高某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判决】

  主犯一审被判6年罚20万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高某作为东莞邦家租赁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明知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无权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为非法牟利,而积极、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庭审查明情况、被告人认罪态度等,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市第一人民法院刑庭李法官提醒市民,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现实生活中,新闻媒体经常会发布一些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但总是不断有百姓陷入集资诈骗的陷阱。希望广大群众能够通过此案例提高对集资诈骗、传销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的形式、特征以及所产生的危害结果的认识,提高应有的防护意识和警惕性。

 

  庭审交锋

  焦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公司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法院:集资款并非用于生产经营

  不符合单位犯罪

  邓某及高某的辩护人均提出本案是单位犯罪的问题,法院认为,判断是公司犯罪还是个人犯罪,首先要认定作出集资的决策是公司的意志还是蒋某伟的个人意志,其次是认定集资款是用于公司经营还是个人占有挥霍。

  从证据来看,邓某、高某的供述及相关公司的证人证言,均证实邓某传达的是蒋某伟个人指示,集资款去向不明,邓某、高某等人均没有交代集资款的去向,只有蒋某伟曾供述东莞邦家租赁扣除日常经营开支、员工工资、客户投资本金的基础服务费后,余下资金均汇入总公司。

  关于东莞邦家租赁上交给广东邦家公司的客户存款的用途问题,蒋某伟称用途有购买汽车、家私、电器、健身器材等物品,同时在北京市怀柔区青龙湖购买了土地并建设四合院,还在江西购买了波尔山庄度假村。故从现有证据反映本案的集资款并非大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这不符合单位犯罪的要求,邓某、高某应对其本人参与的犯罪负责。

  ■揭秘

  东莞邦家租赁运作流程:口头承诺一年可以收回投入资金

  关于东莞邦家租赁的运作情况,经了解,公司总部设在广州,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公司。

  邓某负责市场部,市场部主要业务是寻找、联系客户成为东莞邦家租赁会员,或让客户购买东莞邦家租赁的物品以及办理租赁业务。市场部业务员会去公园或小区向有兴趣的群众派发传单,或现场讲解东莞邦家租赁经营事项以及发展前景,然后客户到公司面谈。

  有人曾对邦家租赁的经营模式进行描述,“营销人员在菜市场、商场、广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健康咨询点,提供中老年人免费体检,赠送小礼物等诱人上钩,每周组织健康讲座,之后安排老人办理会员”。

  经客户同意,东莞邦家租赁会与客户签订一份《邦家会员制消费合同》,主要内容是客户向公司进行投资,成为会员,会员能享受在该公司租赁服务和购买物品的优惠。

  然后,东莞邦家租赁在征得客户的同意下,签订一份《邦家兼职顾问聘用合同》,内容是会员客户在外对东莞邦家租赁经营事项、状况进行宣传。东莞邦家租赁再根据客户投资成为分公司不同等级的会员标准,每月按照客户投资比例,向客户支付基础服务费,并口头承诺基础服务费三个月领取一次,一年可以收回投入资金。

  之后,东莞邦家租赁为扩大公司发展,需要与客户合作建立门店,与客户签订《邦家区域合作合同》,合同注明客户投资的金额及与客户的收益比例,不同等级会员有不同标准。比如,客户投资40万元成为福卡会员,投资30万元成为禄卡会员,投资20万元成为寿卡会员等。李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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