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东莞市发展楼宇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提醒符合资质的单位申报楼宇经济发展奖励资金。据悉,只要达到一定纳税规模和产业聚集效果的楼宇运营商,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奖励。
楼宇经济是近年东莞涌现出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是以商务楼、功能性板块和区域性设施为主要载体,以开发、出租楼宇引进各种企业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通知中称,申报奖励资金的对象是去年在东莞市纳税,并承担楼宇整体包装营销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楼宇运营机构。奖励范围包括对经认定的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和科研楼等楼宇建筑运营机构,且进驻楼宇企业须以创意产业、都市型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为主。
据了解,对于年度纳税总额超亿元的运营楼宇,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到1亿元的,每年不超过150万元;纳税总额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每年不超过75万元。对于新引进最近一年入评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国家民营500强企业(包括总部或其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公司),且进驻楼宇经营时间达到一年以上的,可按引进一家最高50万元,引进多家最高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