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为了促进出口稳定增长,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署,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广东省贸促会及其地方贸促会对出口货物发货人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时,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该措施将使广东上万家出口企业受益。
据悉,所谓“原产地证书”,是指出口国政府有关机构签发的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使用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到相关进口国海关的差别关税以及进口配额等优惠。广东省贸促会表示,原产地证书免费政策的正式实施,将帮助广东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提升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同时,也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记者 马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