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子女也可申请贫困生教育补助
东莞市今年继续开展扶贫助学公益活动,努力解决全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读书问题,力争使每一位孩子都开开心心的入学,促进教育公平。
近日,记者从凤岗宣传教育文体局了解到,该镇经济困难家庭户籍学生可申请教育补助资金,将获得800元以上的资助,根据《2015 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新莞人子女同样也可申请。
凤岗镇宣教文体局办事员李玉华介绍,申请对象,打破了一个户籍的限制。只要在凤岗镇就读的学生,均可申请。
《方案》明确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15元(含915元,今后参考标准参照市低保边缘标准同时调整)、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东莞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均可申请。
该镇宣教文体局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方案内容,注意申请程序,必须要在5月15号之前,将所有资料提交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加盖意见和单位印章确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凤岗镇宣教文体局办事员李玉华表示,希望各个申请人在申请材料的时候,必须要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例如一个家庭收入,那么将取消申请人的受助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参照东莞现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发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1500元/人·年、高中3000元/人·年和大学7000/人·年标准发放助学金。(记者 周正吉 赖鸿程)(来源:凤岗广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