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莞连续任教民校满1年以上可申领从教津贴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16 09:10:34
  在莞连续任教民校满1年以上可申领从教津贴
 
  今年年初,东莞全市基础教育大会上明确,东莞将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投入1.25亿元,对优秀民办中小学和新创评省、市一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目前《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已正式出台。
 
  根据该《办法》,东莞今年正式开始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根据教师连续在一所民校从教工作年限,津贴从每月200元至每月500元不等,年限越长津贴越高。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
 
  不过,在津贴发放条件上,《办法》中有一项明确要求:在现任职民办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周年以上。
 
  领从教津贴需满足4项基本条件
 
  根据《办法》,东莞今年正式开始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其中连续从教满1周年不足3周年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满3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满5周年不足8周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满8周年及以上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以此计算,民办教师每年可增收1200元至6000元。
 
  不过,可以享受从教津贴的对象必须为目前在东莞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民办学校教学岗位工作的专任教师,且需满足4个基本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东莞市同一所民办学校任教已参加社会保险;在东莞民办学校现任职的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周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良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民校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普惠性、激励性和持续性原则。同时还专门强调,实施从教津贴后,各学校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对发现有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情况的学校,由市、镇(街)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从当年起3年内取消该校申报各项奖励和资助资格。
 
  市、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发放从教津贴工作的监管和检查,若有弄虚作假要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种情况不予发放从教津贴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发放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的操作说明》,教师从教时间计算至市教育部门制定的学校校历学期结束时间。学期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并规定了五种情况不予发放从教津贴。
 
  其一,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民办学校教师,不予发放从教津贴。
 
  其二,未按规定与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任教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教师,不予发放。
 
  其三,必须在现任职民办学校从教满1周年及以上。在不同学校工作的年限不能累计。
 
  其四,工作年限必须为连续的工作时间。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任教工作经历,不能计入工作年限。
 
  其五,领取从教津贴人员必须是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周有固定课时。无固定课时的,不予发放从教津贴。
 
  声音:
 
  《办法》鼓励老师固定在一所学校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办法》明确的领取从教津贴的各项要求中,工作年限的要求影响较大。
 
  万江一民办学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工作年限的要求,学校已经开始在做这方面的摸底调查。“有刚刚入职的老师提出,自己此前已经在东莞的民办学校工作过好多年,都是在为东莞的民办教育作贡献,为什么不符合领取从教津贴的相关条件。不过,对于这个条件我们都是比较认同的,主要是鼓励老师能在一所学校长久地做下去,而不是频繁跳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帮民办学校稳定教师队伍。”
 
  东城一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教师也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肯定,“津贴虽然不多但导向很好,能让老师更愿意稳定地在一所学校发展。”(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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