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发布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23 08:45:4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部署,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2014-2018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东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中央、省委及市委工作大局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深化改革与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对接、服务中心工作。
 
  ——坚持按需培训。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组织要求、岗位需要与个人需求有机统一起来,从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出发,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坚持分类分级。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培训内容、方法、理论、制度等多方面创新,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坚持注重实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动和评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三)总体目标
 
  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2018年前力争实现应训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完成干部脱产培训和网络培训各项指标任务(详见附件),使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使干部教育培训推动我市实现高水平崛起的作用更加明显。着力加强改革创新,提升质量效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教育培训新格局。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重点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把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作为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首要任务,列入各级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系列专题理论学习。继续办好市委中心组学习讨论会、市领导专题读书会、“东莞学习论坛”,各级党组织结合重点学习内容,创新或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学习论坛及其它理论学习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天地”、社区学校、党员教育基地、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载体作用,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进入各级党组织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学习阵地。推荐和组织观看系列专题教育片,重点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以及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举办“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基层宣讲活动,定期举办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广泛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重大纪念日宣讲等新党章学习活动。重点加强新任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组织新任市直单位处级干部和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赴延安、井冈山等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锻炼。建设和推广一批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改革开放实践基地和国情省情市情教学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增强干部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增设廉洁从政教学内容,每班次不少于4课时,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以及军转干部培训廉政教育课程安排不少于1天。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积极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廉洁从政教育机制,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四)全面推进改革发展能力培养。围绕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有计划地开展相关专题培训。紧紧围绕我市“三个走在前列”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创新加工贸易模式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领。大力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行政服务工作水平。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开展文化名城建设、文化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建设文化强市的能力。大力开展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建设美丽东莞的本领。
 
  (五)广泛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教育。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重点强化应急管理、舆情应对、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跨境贸易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探索以机关大讲堂为平台开展自主选学,发挥在线学习平台、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等网络技术手段,全面普及基层党员干部各种知识和技能学习,提高推动工作落实能力。 
 
  三、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一)重点加强市管干部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分期分批安排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到市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深化改革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培训。市委统战部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确保3年内轮训一遍。
 
  (二)切实抓好其他公务员教育培训。市人力资源局统筹抓好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确保5年内对全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制定本镇(街道)、本部门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
 
  (三)全面普及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抓好新任农村(社区)党工委书记轮训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网络培训。继续办好农村党组织书记学习论坛、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培养工程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学历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实施百名优秀企业党组织书记培养计划,充实市镇两级后备企业党组织书记库,分期分批开展“两新”党组织书记及后备人才队伍专题培训和党性教育。
 
  (四)着力强化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抓好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以市直单位、镇(街道)本科以上学历优秀中层干部为主要对象,开展理想信念、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学习。继续开展好“丰羽强翅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实施“墩苗工程”,采取不脱产的形式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为期2年的驻点挂职锻炼。深入实施“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培养计划”,连续5年,每年选派一批,2018年前共选派100名处级中青年领导干部开展中长期培养锻炼。
 
  (五)统筹做好企业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有计划地组织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市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实施优秀青年企业家培育工程、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选派优秀青年企业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培训。实施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继续抓好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建设,扩大民办学校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覆盖面,加大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和学科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力度。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开展医疗卫生学科领军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加强公立医院院长综合管理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中医药、护理、医技等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培训。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六)大力推进其他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骨干成员和科级党外干部的培训,确保5年轮训一遍。选派代表参加经济类高端人才专业培训班。以学习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为重点,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做好援疆援藏干部培训,开展专题培训、跟岗学习和挂职锻炼等交流学习活动。
 
  四、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
 
  (一)强化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强化“一校两院”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实施“教学品牌、科研精品、服务管理优化、校园文化、人才强校和党建科学化”六大工程,努力建设全国一流地市级校(院)。依托市内高校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市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有效提升本土办学力量。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库,收录全国重点干部培训机构资料,实现网上办学信息查询。
 
  (二)健全完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建立需求调研和动态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干部培训需求调研活动,与调训部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沟通,及时了解干部培训需求,形成科学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探索推进干部自主选学和干部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解决干部工学矛盾。实行办班计划申报制度,各镇(街道)、部门组织赴外省学习培训班、跨部门培训班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年度计划申请,经审议同意后,纳入全市年度干部培训计划。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三个一百”教学资源整合计划。面向全国选聘1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优秀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先进典型,建成全市共享的师资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鼓励领导干部以讲促学,每名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主讲一场学习报告会或专题讲座。建设整合100个涵盖现代产业、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省市现场教学点。编写100个左右体现东莞改革开放成果、符合时代要求、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的教学案例。
 
  (四)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一校两院”教学人员到上级培训机构、高校等进行轮训学习。实施名师培养计划,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采取挂职锻炼、脱产访学、老教师传帮带和导师制等方式,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实施教师学习进修计划,鼓励教师学历深造、专业进修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激励和选人用人机制,为教师成长提供更有利的制度环境。
 
  (五)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作用,大力开展干部在线选修、自主择训、在线考试。到2016年,实现副处级以上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到2018年,科级及以下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100%。建立完善干部培训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组织调训、考核评价、统计运用、培训档案等信息互通互联。优化干部培训教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学员报名、课程安排、教学组织等环节信息化管理。
 
  (六)加强学风管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学员管理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学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校,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培育优良校风,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坚持从严治教,严明教学秩序,教学人员要严谨治学,以德施教,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垂范。坚持从严治学,严格学员管理,学员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严禁学员相互吃请、公款宴请、搞“小圈子”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干部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把准工作方向,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抓总,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把关督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政治导向。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报批和审核把关制度,对举办的各类讲座、培训班、网络学习进行逐级报告、严格审查,确保培训内容无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的决定,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要重视过程控制和事后评估,选派工作人员全程跟班管理,培训结束后按规定进行质量评估。
 
  (三)保证经费投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重要培训项目所需资金,给予优先保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跟踪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抓好督促落实。市委组织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对本系统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不低于30%25%25%30%20%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不低于50%40%40%50%50%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110904011090网络培训全市覆盖率2016年100%2018年100%------网络培训每人每年达到的学时数不低于5080------
 
  注:1.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3.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4.总学时数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之和。
 
  5.非公务员基层干部指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
 
  6.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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