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首启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 机动车今日限行

评论   来源:华北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3-12-21 12:47:49

   21日10时起,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市区三环以内道路车辆限行,第一天尾号1、6,第二天尾号2、7,第三天尾号3、8,第四天尾号4、9,第五天尾号5、0,以此类推。

    河北新闻网12月20日讯(河北日报见习记者米彦泽 记者段丽茜)今天晚上,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提出自12月20日22时发布Ⅱ级重污染天气预警,21日10时正式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从21日10时开始至24时,市区三环以内道路,尾号1、6车辆限行。这是今年10月底《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出台后,首次发布Ⅱ级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石家庄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预报,今日及未来几日,该市地面气压场弱,大气层结稳定,风力弱,扩散能力差,雾霾将持续,污染物将出现高浓度累积,气象条件很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经预测,该市将发生连续3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此时,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Ⅱ级响应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中,工业减排措施包括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Ⅱ级响应减排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发电、热电企业按全市减少用电负荷降低相应发电负荷,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

    防止扬尘措施有所有非煤矿山、粉状物料贮存场等扬尘污染源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3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8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4次以上;采暖期内,视天气情况开展洒水喷雾作业。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04∶00-12∶00点。

    机动车减排措施包括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城市建成区。机动车限行20%,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据介绍,21日10时起,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市区三环以内道路车辆限行,第一天尾号1、6,第二天尾号2、7,第三天尾号3、8,第四天尾号4、9,第五天尾号5、0,以此类推。字母尾号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今天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尽快通知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迅速行动,做好预警应急响应准备,确保在21日上午10时前将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AB角制度,必须有领导在岗在位,并明确具体负责应急响应的主管领导。

    正式启动应急响应后,石家庄市大气办各督导组要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重污染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整个预警响应期间实施全方位监督,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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