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镇政府工作人员撞人后逃逸调查中

跟踪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7-30 09:14:40

  黄江镇政府工作人员撞人后逃逸调查中
 
  一个7月26日发布的帖子近日在阳光网论坛上引起网友的注意,三天时间内浏览量数千,回复近百。贴主张先生指责黄江镇政府工作人员杨某开车撞倒他姐姐之后逃逸,杨某及其家人则否认这一说法。黄江镇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某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有待调查。
 
  投诉:同事老公撞倒家姐后不报警反报保险
 
  发帖人张先生跟姐姐一起在黄江镇一家汽车检测公司上班,7月20日早上八点半左右,刚刚搬到新上班地点一周的张小姐骑着电动车在公司门口与杨某驾驶的SUV发生碰撞。据张先生描述,碰撞发生后,杨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反而拿出保险单第一时间报保险,询问“能不能赔?”,并未理睬被撞倒在路边的张小姐。巧合的是,杨某的妻子和弟媳妇竟然跟张先生及张小姐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闻讯赶来的保安和同事们拦住了杨某的车,不让他离开。“他居然说‘各自修各自的车,我还要去上班,就不用你赔了。’”在医院的病房中,张先生看着右手打着厚厚的石膏的姐姐,满眼愤怒的说道。
 
  本来以为没啥大问题,经过全身检测和其他耽搁之后,中午十一点多,张先生才报了警。随后,一行人来到黄江镇交警大队,但此时,他姐姐已经“浑身发抖,直喊痛,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所以我们叫了120将我姐从交警大队的大厅中拉到了医院。”
 
  7月26日的检查结果显示,张小姐右手腕关节挫伤、骨裂。张先生表示,在住院期间,杨某一直没有对这个事情做出过表态,“他说,到时候报保险,连医药费都是我们在垫付的。”张先生又说:“他们(杨某及其家人)只垫付了2500元左右的医疗费,剩下的7000是我们出的。”让他感到疑惑的是,难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是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吗?
   回应:她逆行撞我 以为没什么事才没报警 
 
  记者联系上杨先生后,他表示,自己确实是黄江镇某部门工作人员,他也承认自己没有主动报警,但是压根没想过要逃逸。“我正常行驶,她在我右手边逆行,我已经停住了,她撞了我的车右前方。与她发生碰撞之后,她还好好的,我以为是轻微碰撞没有大事,就叫我老婆和弟媳妇开车送他去了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也是轻微挫伤,我还特意让我老婆问她,‘要不要报警?’她老公担心无证电动车被没收,就暂时不报警。大概在9点15分左右,我开车去上班了。哪知道中午的时候他们去了交警大队,到现在我的车还扣在交警那里。”听得出来,他在电话那边的语气也显得很无奈。
 
  对于张小姐手腕骨折的事情,杨先生表示自己是26日下午才知道这一情况。“现在我就叫她住院,先治好再说,医疗费我可以找保险报!”这一说法与张先生当着记者面与他通话时的说法相符。
 
  发展:部分网友指责其讹诈 
 
  让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在记者采访他之后的当天晚上,他的帖子中充满了铺天盖地的一边倒的指责。有不少网友指其“讹诈”,并且将张先生所属的村民小组信息抖露出来。记者数了下,指责他“讹诈”的回帖足足有近三十条。其中,一名网名为“ywtgood”的网友说“这个人是骗子,大家小心。是黄江镇,**铺本地人。开无牌摩托车,自己撞车的,没事赖在医院,小心不要给钱他。”
 
  看到这名网友的说法,张先生激动地说:“这很明显是他们(杨先生)请来的托,竟然将我和我姐的信息都泄露出来了。你们不要删帖,我要将这些帖子作为证据。”他告诉记者,将会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交警:事情尚未有定论 有待调查 
 
  记者将张先生的疑问反映给了黄江镇交警大队。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就注意到了这个事情,只不过碍于张小姐的伤情,尚未做笔录。因为事情尚未调查清楚,加之事故地点没有监控,杨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还没有个定论。当问及:“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是不是应该第一时间报警?”,黄江交警队负责人说:“报警的话,双方都有责任报警,不是说只有机动车驾驶员一方才有义务报警。”当了解到事故双方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并且有数名亲属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之后,该负责人摇摇头表示:“这种事情,都是熟人,何必要闹得这么僵?”
 
  事后,据杨先生透露,目前交警部门偏向于让他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涉事机动车离开了现场并且买了全保。杨先生自己也表示对这种处理方式没有异议。(记者 伍源)(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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