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拿出1个亿补贴幼儿园 预计超七成幼儿园将受惠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0-09 08:31:42
  东莞将拿出1个亿补贴幼儿园 预计超七成幼儿园将受惠
 
  近年呼声高涨的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昨日东莞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称东莞市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从今年起连续两年,每年市财政投入5220万元,对集体办(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公、民办幼儿园达到一定标准都可以申请,初步预计超七成幼儿园将受惠。
 
  511家普惠性民办园将受惠
 
  市教育局昨日发布公告称,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于今年9月30日联合印发了《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称,为扶持全市集体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引导幼儿园提供收费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服务,东莞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从2015年起连续2年,每年市投入5220万元(两年共计1.044亿元),对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奖补。
 
  所谓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是指幼儿园收费相对较低的。目前东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最高标准指导价具体为:省一级幼儿园117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990元/人·月,未评等级的省规范化幼儿园900元/人·月。去年,东莞确定首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484家,今年确定为511家。
 
  据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94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1所,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11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近74%。
 
  达标每班每年可获补助1.6万元
 
  根据该《办法》明确此次奖补对象为,在东莞市经批准设立的集体办幼儿园和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分为“基本补助”和“教师达标奖补”两个子项目。
 
  “基本补充”申请标准:集体办幼儿园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上年度教育检查结果为“合格”;民办幼儿园需当年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现行保教费收费标准须不高于东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最高指导价,上年度教育检查结果为“合格”,将按0 .6万元/年/班标准给予“基本补助”。
 
  “教师达标奖补”: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在符合“基本补助”条件基础上,同时符合“每班配备两教一保、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比例(含在读)达75%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含在读)达80%以上”三个条件,还将按1万元/年/班标准给予“教师达标奖补”。
 
  奖补资金一半以上用做教师工资
 
  市教育局介绍,奖补资金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自愿申请”,各镇(街)宣教办审核、公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该《办法》对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做了硬性的规定,要求获得奖补的幼儿园,其奖补资金总额要有不少于5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教职工工资待遇在原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其余部分用于幼儿园设备购买和办学经费使用。指出“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严格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东莞民办幼教界人士称,近年东莞两会的一些热门提案,都是提到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流失严重的问题。“要求奖补一半以上资金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能提供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对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有一定帮助。”
 
  幼儿园年获补助20万左右
 
  据教育部门介绍,东莞的幼儿园要拿到“基本补助”和“教师达标奖补”两个项目都不难,预计全市超过7成幼儿园可以申请奖补。如一般公办幼儿园有12个班,每个班每年奖补1 .6万元,该园每年就可以获补助19.2万元;民办幼儿园班数相对略多,补助也会多些。
 
  据悉,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已向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财政分局、市属幼儿园印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的通知》,目前已启动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提醒相关幼儿园抓紧申报。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奖补对象
 
  凡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集体办幼儿园和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奖补条件的,都可以提出奖补申请。
 
  奖补项目
 
  基本补助+教师达标奖补
 
  ●基本补助:0 .6万元/年/班
 
  申请条件:办园行为规范。公办幼儿园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需当年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且上年度教育检查结果皆为“合格”。
 
  ●教师达标奖补:1万元/年/班
 
  申请条件:在符合基本补助项目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1,每班配备两教一保;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比例(含在读)达75%以上;3,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含在读)达80%以上。
 
  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幼儿园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教育部门对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市教育局核定名单及奖补金额后报市财政局审核———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核拨到获奖补幼儿园。(记者 韩成良)(来源:南方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