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350万专项资金扶持民办中小学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1-27 17:00:16
  东莞1350万专项资金扶持民办中小学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2016年将获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地方奖补项目600万元。同时,我市还将再安排750万元资金,共同扶持东莞民办中小学的发展。
 
  省、市专项资金不能同时申报
 
  据介绍,省、市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学校购置急需的教学设施设备,实验室、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进行课程、学科和专业建设;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人才引进等师资队伍建设等。每所民办学校限申报一个项目,并且同一所学校不得同时申报省、市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
 
  我市2016年的1350万元的教育专项资金中,600万元的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将用于奖补民办普通中小学15所,每所20万元;民办幼儿园30所,每所10万元。750万元的东莞市民办中小学扶持专项资金将用590万元来扶持民办普通中小学,总计59所,每所10万元。
 
  申报需具备3年以上办学历史
 
  根据《通知》,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需具有3年以上办学历史。办学规模:多层次及普通高中学校1500人以上;初级中学1000人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1200人以上;小学1000人以上;幼儿园180人以上。当年教育年检结果为“合格”,幼儿园须为普惠性幼儿园。
 
  同时,还要求办学思想端正,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办学现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按规定全员缴交社保费,按时足额支付教职工工资。重视学生德育和安全工作,学生犯罪率为零,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此外,2013年、2014年、2015年已获得过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学校,不得申报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2013年、2014年、2015年已获得过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的学校,不得申报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
 
  ■相关链接
 
  2月25日前上报名单及材料
 
  根据《通知》,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要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民办学校申报,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推荐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学校,并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申报,直属民办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自评打分,市教育局将对各镇(街)推荐的学校和直属学校进行审核评定后,确定资助的民办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需在2016年2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市教育局民管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民管科邮箱:23126132@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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